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很多劳动者们都会遇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几天发现与自己预想的不一样的情况。这时候有的小伙伴就会想要离职,但是又担心自己只工作了几天,而没有工资。那么,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整理,给各位劳动者也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其实,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对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的规定,但是,我国劳动法同样规定,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因此,劳动法者面对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利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可谓是相当全面。如果您遇到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权利,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提起诉讼。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对这种情况进行分析解决,从而更好的解决这种纠纷。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如果建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如果建设工程发生了质量问题,不仅会导致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可能因为倒塌等原因而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十分重要。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湖北省当...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工伤事故生理费的赔偿分3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我公司所承包施工的某房产项目,因种种原因销路不佳。截止到现在,...


·一、工伤六级退休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六级退休待遇是什么? 达成六级工伤,在退休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办理补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质量是否有问题,以方便整改不合理之处,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


·50岁以上签订劳动协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超过法定退休年纪的劳动关系认定,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就存在诸多争议。在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愿意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纪的员工,绝大多数的情况可能是因为这些老职工的一些专业技能是无法替代的,除此以外,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纪以后,很少有用人单位还愿意返聘的。那么,50岁以上签订...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


·建筑工程国检是什么
      建筑工程国检是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建筑工程、建筑产品及有关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具体包括国家监督抽查、仲裁、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的检验以及新产品鉴定和委托检验工作。《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么?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交税,安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被无故辞退怎么起诉用人单位?
      被无故辞退怎么起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