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淮南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淮南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装修是一项很繁杂的工作,不论是硬装还是软装都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处理,所以很多店铺商家或置业者会直接将装修的工作承包给那些有资质的装修工程承包企业。而很多的发包人不知道的是其实装修承包企业是有资质等级之分的,那么淮南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呢?具体的划分标准如下文所介绍,请继续往下了解。
  
  1、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2、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的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3、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主要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资质的要求相对较高三级则最低,而淮南装修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自然也不例外。资质等级不同的工程承包企业其包揽的业务有所差异,如果是小型的项目工程发包人只要选择三级资质的承包企业就可以了,不一定都要把项目工程发包给一级资质的。
  
  


·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一、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申请。 当事人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的,劳动仲裁委将不予受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 二、申请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


·加班之后补休了怎么算工资
      加班之后补休了怎么算工资?加班之后补休了按正常出勤天数算工资即可,不过,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


·如何才算有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雇主和雇佣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劳动关系都会用劳动合同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然而,劳动关系除了用劳动合同来明确外,还有很多方式可以确定。那么,如何才算有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


·一、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
      一、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不能辞退,这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员工可以和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一、 什么是拉土方? 拉土方,一般是指场外运土(石)的工作,多指场区平整而进行了土(石)运输工作。使用自卸车的项目一般有以下: 1、场内(外)土石方运输 2、采石场或采砂场的砂、石运输 3、河、海堤、坝工程 二、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劳动关系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有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若劳动者因为意外事...


·工伤认定六个月才能仲裁?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后,等工伤结果下来后,职工就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了。如果双方就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职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而有的仲裁委员会以工伤认定后六个月才能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当事人的请求,那么,工伤认定六个月才能仲裁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六个月...


·一、被辞退,但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十年怎赔偿?
      一、被辞退,但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十年怎赔偿? 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按《...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