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无论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这其实都是会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无论是拐卖妇女的行为还是拐卖儿童的行为,这其实都是会构成犯罪的,即拐卖妇女、儿童罪。而实践中,根据具体的拐卖行为,对犯罪分子实际作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到底对拐卖妇女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拐卖妇女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对拐卖妇女罪的处罚作了以下规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所说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是指不是以出卖为目的,而用金钱财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本罪的侵害对象只限于被拐卖的妇女童。行为人收买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结婚”等目的。依照本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是指犯本款规定之罪的人同时具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强行发生性关系”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照本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定罪量刑均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伤害、侮辱罪)
  
  这里所说的“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是指收买人对被买的妇女有本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规定的行为。“伤害”是指收买人对被买的妇女有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规定的行为。“侮辱”是指收买人对被买的妇女有本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规定的行为。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有两种以上罪行的人,就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的原则合并执行。根据本款规定,如果收买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行与被买妇女发生性关系,非法剥夺、限制被买妇女的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除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量刑以外,还应根据其所犯其他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
  
  5、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是指行为人同时具有收买和出卖两种行为,收买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无论其收买时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又出卖被害妇女,即属于本款所规定的情况,依照本款规定,构成拐卖妇女罪,并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所说的“被买妇女的意愿”,是指被买妇女以各种方式向收买人提出的愿望或者要求。“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是指收买人提供路费或者交通工具,也包括不提任何要求,而让被买妇女返回其原居住地。
  
  在司法实务中,不仅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会构成犯罪,同时收买被拐卖父母、儿童的行为也是构成了犯罪的,并且这两种行为构成的罪名是不同的。对于拐卖妇女的犯罪,按照规定一般是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但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最高是可以处死刑的。
  
  


·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起诉离婚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们知道协议离婚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而起诉离婚的话则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具体来说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想起诉离婚是去哪里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离婚诉讼几次才可以强制性离婚?
      离婚诉讼几次才可以强制性离婚? 不管起诉多久如果双方没有确认感情确已破裂就是不能离婚的。在一般的离婚起诉时,如果遇到对方不想离(也包括对方恶意拖时间)法院法官为了自己工作压力轻,往往先判不准离婚。如果双方经过了六个月后还是没有和好的可能,再次起诉时就可以判决离婚了。记住是生效后...


·一、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认定?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二、司法解释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一段良好婚姻的基础,然而婚后很多夫妻都会面临一系列矛盾,致使双方关系破裂。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都是丈夫赚钱养家,那么如果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


·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假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按照实际登记的离婚来认定,所以,离婚之后就不是夫妻了。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复婚。法律上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一、没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彩礼吗?
      一、没结婚证可以起诉要彩礼吗?可以要回彩礼,关于彩礼,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第(二)、(三)项的适用,应当以双方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没结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决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其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的,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正式的公证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婚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