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现如今随着我国法治国家的不断建设,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比如说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懂得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而不是一味地纠缠院方。那么,如果我们需要进行诉讼,医疗纠纷案件诉讼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医疗纠纷案件民事申诉书范文
  
  医疗纠纷案件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被诉人:(单位名称)
  
  请求事项:(具体写明申请仲裁的要求和事项)……。
  
  事实和理由:(具体写明争议发生的事实经过,有关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请求事项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内容)……。
  
  此致
  
  ××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
  
  1、起诉: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书,交纳起诉费,等待法院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受理:法院审核起诉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通知应诉:法院经过审核,认为该案属于自己管辖,就会通知被告应诉。
  
  4、开庭审理:受理后,审判人员会安排具体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陈述最后意见等。
  
  5、委托鉴定:如果在诉讼中需要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申请人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机构进行鉴定,然后法院向相关司法鉴定机构送交委托鉴定函和需要的相关资料,等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结论。
  
  6、裁判:法院在调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各项证据进行认定,适用相关法律,作出裁判文书。
  
  7、裁判文书的送达、上诉: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任何一方不服,15日内都可以提起上诉,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
  
  8、二审:上诉后,二审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并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法判决,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二审判决是终局判决,判决送达后生效;如果各方当事人仍不服,除非有符合申请再审的情况,否则不可以申请再审。
  
  9、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未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日期内支付款项,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申诉程序: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或者是在知道再审事项存在的6个月内提出。
  
  首先案件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医疗纠纷案件民事申诉书,然后等待法院那边的消息,案件受理与否。如果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那么法院就会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开庭。当事人只需要掌握相关的证据,然后按时出庭就可以了,法律会给当事人一个公道的。
  
  


·私人医院欠钱不还怎么办?
      私人医院欠钱不还怎么办?私人医院欠钱不还的话,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


·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怎么解决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


·医疗纠纷投诉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的投诉方法:1、医院医务科电话;2、医院办公室电话;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怎么规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承担怎么规定的?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


·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一、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是突发事件,抢救受伤者刻不容缓,在抢救中所需的医疗费应当及时到位,不可能等到责任认定后或结案后再支付。 我国《道路》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


·医疗事故由医生个人承担吗
      不是由医生个人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具体规定是,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一) 惩罚性赔偿在医患纠纷中的适用范围 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模式与英美判例法系有很大不同,因此为惩罚性赔偿设定一些适用条件是十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目的是威慑和惩罚犯罪,从而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如果该原则的实行给了受害人漫天要价的借口就起不到其立...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判断 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您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吗?那么怎么样才能被确认为是医疗损害事故呢?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呢?接下来,我们问您解答疑惑。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诉讼费是多少? 一、对于医疗过错案件律师的收费情况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