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许多方面的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都有各自的计算方法,人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计算然后相加即可得出赔偿的总额。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受害人死亡的抚养费标准
  
  1、城镇居民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二、受害人伤残的抚养费标准
  
  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三、其他相关问题
  
  1、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2、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4、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总而言之,出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赔偿的前提是该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符合这一条件之后才可以计算具体的费用,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子女的具体年龄以及城镇或者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违章停车条丢了怎么办
      违法停车告知单丢了没关系,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法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应该要3个工作日后到交警违章处理中心拉罚单。带上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这个是违章通知单,而不是罚单,因此不会有滞纳金产生的。拉好罚单后,到工行缴纳罚款,是150元,不扣分。...


·车主酒后肇事交强险赔偿吗?
      车险是基本的财产保险,车主给买到的新车上各种保险就是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商业车险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购买,而交强险则是必须缴纳的。像一般小汽车,交强险每年的保费在千元左右。有的车主不自觉,喝酒后开车。那么,车主酒后肇事交强险赔偿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车主酒后肇事交强险...


·商业险交强险赔偿范围有什么区别
      商业险交强险赔偿范围有什么区别一、赔偿的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二、保障的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


·汽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正越来越多的走入人们的视野中
      汽车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正越来越多的走入人们的视野中,而通过汽车犯罪也是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的一种犯罪类型。醉驾作为驾驶犯罪的一种常见方式请律师辩护有用么,下面我们就醉驾律师能办什么用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你。 根据《刑法》规定,醉驾机动车的...


·交通肇事致死亡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醉驾会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如醉驾引起车祸会被吊销驾照,并且
      醉驾会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如醉驾引起车祸会被吊销驾照,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不得重新获驾照,这样,对于爱开车的朋友们可定会很困扰。那么,醉驾车祸吊销驾照多久可以再考,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醉驾车祸吊销驾照多久可以再考方面的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醉驾车祸吊销驾照多久可以再考...


·出租车被追尾要误工费合不合理?
      出租车被追尾要误工费合不合理?追尾,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出租车),你需赔对方停驶期间的份钱和司机的生活费,保险公司只赔运营车辆(出租车)的修理费。如果对方人员受伤,你需赔对方的误工费(依据医院假条、对方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若其收入大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点,对方需提供事发前三个月...


·跟团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跟团旅游其实也就是参加旅行社,此时一般旅行社会为旅客实际购买相应的保险,当然费用肯定还是算作报团费里面的。那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跟团旅游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此时该如何申请理赔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跟团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跟团旅游出现交通意外理赔,有投旅游...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


·一、交通事故人伤闹事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闹事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闹事的处理方式是:作为责任方,垫付医疗费也是合情合理,因此建议在合理范围内竟可能的救助伤者。但现实中不排除部分伤者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或者其要求已经超出了责任方的赔偿能力,鉴于此,作为责任方可先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让...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知道自己可以索赔,但却不清楚应该向谁索赔。究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何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