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我们知道,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是给房子装修之类的,在生活中我们也都会遇到,比如说给房子装修,我们肯定希望施工方能够把质量做好,如果质量问题不能够解决,那就很容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技术问题。
  
  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特别是装饰工程,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就特别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及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并以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出来,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
  
  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储备包括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长及工人,新技术新工艺培训,施工规范,技术交底等工作。只有拥有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施工工艺,以及做好各方面突发情况的处理备案,才能确保施工过程中每一工序步骤顺利进行,为工程能按时保质完成打下基础。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技术交底,可以使施工技术工人、工长熟悉新的施工工艺、新的材料特性,共同提高技术操作、施工水平,进而保证施工质量。
  
  再者,从技术角度出发,施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相关的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仅仅从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做出严格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查制度,而建立完善的质检制度、质检手段都必须经过科学的论证,所以,必须做好技术储备,针对每一工序、每一施工工艺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
  
  二、材料问题。
  
  装饰工程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经常有许多新材料应用的问题。因此,针对材料问题,必须解决好材料的以下几方面问题。
  
  ①材料供应。配合设计方确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精心测算所需材料的数量,组织材料商供货。②材料采购。面对品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必须将数量(含实际损耗)、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尺寸、材质、模板等必须一次到位,以避免材料订购不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③材料分类堆放。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及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材料做进场验收,抽检抽样,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并对材料整理分类,根据施工组织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归类堆放于不同场地。④材料发放。对于到场材料,清验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并且需对发放材料进行追踪,避免材料丢失或者浪费。特别是要对型材下料这一环节严格控制。对于材料的库存量,库管员务必及时整理盘点,并注意对各材料分类堆放。易燃品、防潮品均需采取相应的材料保护措施。
  
  三、施工的问题。
  
  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是整个施工的关键。对于进度,原则上按原施工组织计划执行,但作为一个项目而言,现场情况千变万化,如材料供应,设计变更等在所难免,绝对不能模式化。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施工质量能否得以保证,最主要的是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来完成每一道工序,严禁偷工减料。必须贯彻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专检、联检,通过层层的检查,验收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从而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四、人员管理的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创造出来的。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优质的工程项目。如何才能使施工队伍中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更团结一致?首先,必须营造出一种荣辱与共的氛围,职责分明但不失亲和力,让所有的员工都感到自己是这个项目您庭中的一员。作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就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对工人要奖罚分明,多鼓励、多举办各类生产生活竞赛活动,从精神物质上双管齐下,培养凝聚力。其次,必须明确施工队伍里各岗位职责、权利,做到令出必行。面对工期紧迫,技术复杂的工程,只有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坚决服从指挥,才能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再者,针对具体情况适当使用经济杠杆的手段,对人员管理必定起到意想不到作用。
  
  五、工程签证。
  
  工程建设进行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多少会有签证事项,签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是控制重点,多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是签证控制的必然条件。某些签证,单一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使其达到合理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施工、技术、预算、合同、法规等知识的能力,并对各专业设计内容熟悉,做到签证内容公平有效。
  
  六、资料管理的问题。
  
  一个项目的管理,除了材料、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以外,还有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资料的管理。任何项目的验收,都必须有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所包含的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图、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测量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有关技术参数测定验收单、工作联系函、工程签证等等,都靠我们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一一认真、仔细收集归类存档。如有遗漏,将给竣工验收和项目结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有的影响更是无法估量。
  
  七、成品保护的问题。
  
  针对装饰工程的特点,成品保护可谓至关重要,作为最后的一道工序,任何一小点的疏漏都会破坏工程整体美感,影响工程验收。对于成品保护,必须采取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做法来防护。所谓主动,即采取相应的相关防范强制性的制度,比如不准在成品地面上使用铁梯等规定;所谓被动,即采取相关的防碰撞等手段来保护成品,比如在玻璃等易碎品上遮盖胶合板等措施。总之,必须对成品保护问题天天讲、日日抓,重点治理,加强灌输提高工人成品保护的意识。
  
  八、施工安全的问题。
  
  施工安全生产是项目工程中很重要的一环,通常有不少人对现场的安全认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都不够高,对此需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不定期到施工现场给施工工人上课,多培训学习,增加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施工现场配备防火应急设备,做好应急措施;禁止乱搭接电线,对临电设施进行严格验收和对施工机械设备必要的周期检查;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戴安全帽、安全带,持证上岗;脚手架的搭设及使用要注意安全,使用安全网,防止侧滑、坠人坠物事件。
  
  以上文章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的内容的解答,从我们的文章之中我们知道,对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总共有八个大点,分别是技术问题、材料施工问题、人员管理问题安全问题等等,具体的我们都罗列在文章中了,还想了解更多的的知识欢迎再次咨询。
  
  
  
  


·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法律允许员工辞职,并且此时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但此时辞职的员工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完成了工作交接才行。那到底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


·做完了工伤鉴定被开除应该怎么办?
      在工作单位里需要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格外的重视自己的人身安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因为意外就会发生工伤,工伤结束后需要进行鉴定,那么做完了工伤鉴定被开除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做完了工伤鉴定被开除应该怎么办? 自...


·劳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合同虽然与劳动合同有所差别,但是我国法律对此也是有明确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在下文进行详细介绍,供您阅读。 我国法律对劳务合同是做出了具体而全面的规定的,那么,劳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劳务合...


·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地位的悬殊,我国《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定的条文多数倾向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了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安文镇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签了合同的双方如果有一方不按照合同办事,做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举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要进行赔偿,那么工作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一、什么情况要进行合同违约赔偿 合同法第1...


·员工请了工伤要休息几天
      员工请了工伤要休息几天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休息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


·劳动者刚才进入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过了很
      劳动者刚才进入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过了很长时间,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中华...


·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企事业单位中,员工与单位是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也是一种常态,而在这期间很可能造成隐患,所以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法律风险有哪些? 所谓员工关系转移,实际是将员工...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


·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
      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 一、国企被裁员补偿工资多少个月? 裁员补偿几个月的工资取决于职工工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