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该怎么正确表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该怎么正确表达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如果你决定要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无论是病患还是医方,你都需要书写一份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那么,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不捏造不夸大事实的情况,这份陈述究竟应该如何正确书写呢? 1、医疗纠纷发生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够上几级事故、医方承担多大责任,这是最后要如何解决问题的关键。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一、医方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的过失行为,这是前题,如果这个前题不存在,那么医疗事故是一定不构成的;二、患者在接受诊治后确实存在一定的不良后果,这个不良后果不只包括将会永远存在并影响患者健康的后果,也包括一过性发生,给患者身体造成痛苦或损伤,经治疗恢复如常的,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在级别上是构成四级医疗事故;三、是关键,也就是在前两者同时存在时,判定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者是相辅相承的,三者同时成立,则医疗事故就构成了,其中任一要件不存在,结果就是否。 那么作为患者一方,论述的主要目的是如何构成医疗事故的理由,医院一方,论述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什么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双方都应该围绕着上述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来论述,言简意赅、直中要害。 2、患方陈述常见的误区一、力主病历虚假。逐句逐字的寻找病历中存在的错误,包括明显的笔下误。您应该明白,不要说是笔下误,就是病历书写中存在严重的书写不规范,只要医生在诊治过程中不存在过失,那么书写不规范是不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此即使你列上一百条,都是没有意义的。另外,病历书面规范中也是允许医生或是上级医生,按照一定要求去更改病历的,所以并不是有涂改,就能称之为撰改病历,因为除非病历有大量、严重的、不按规范的涂改或是全盘伪造,否则都不影响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有效证据,而且是首位的,所以把精力放在寻找这样的错误上,是一个误区。二、纠缠在告知问题上。确实,医生在诊治过程中,负有告知义务,如果存在的话,当然不能不提,但不可放很大精力,甚至是全部精力在这个问题上,因为没有告知在多数情况下,只能算作一个过失行为,常常是和患者的损害结果没有关系的,也就是要件三将不存在,那么有没有那种情况下,它不只是个过失行为,而会转变为构成医疗事故的关键呢?当然有,就是在做手术或是做一些创伤性诊断、治疗等情况下,需要征得患方的同意时,这时告知就很重要,这时患方是有做和不做的决定权的,那么告知就和结果有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告知就成了不得不纠出的问题了。所以纠缠告知问题,要有的放矢,切不要一把抓。总而言之,无论你是患方还是医方,你都应该据实相告,然后根据上述内容着重在有利于维护你合法权益的点上,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样子才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的正确表达方式。当然,无论怎么处理,我们都要理智对待,不要因一时之气而大发雷霆,做出一些错事来。
  
  
  


·一、医疗终结时间给付误工费吗?
      一、医疗终结时间给付误工费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一、合肥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 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


·医疗纠纷个人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个人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个人起诉程序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


·医疗期满后合同到期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满后合同到期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医疗期满后合同到期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延续到医疗期满,如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工龄来赔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应支付一个月待通知...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解答。一、医疗损害责任官司医疗损害赔偿...


·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其实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医疗方面的管理体系还不是特别的完善,尤其是在一些基层的医疗单位,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管理,一些医药公司和医院会存在不正当的利益挂钩,从而酿成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在如今的社会中医患之间的矛越来越大,医疗纠纷的事件频有发生,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以及医疗纠纷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都是令我们头疼的问题,由为您普及法律常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


·医疗事故赔偿细则具体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细则具体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北京打医疗官司的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
      北京打医疗官司的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由于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按照既定的规定从事医疗行为等缘由,我国各地普遍存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由于不少公民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或者是没有精力亲自在处理医疗纠纷,会委托医疗官司的律师处理诉讼事宜。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不同,故...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意外医院需赔偿,但是必须是医院方面存在着过错。首先,医院作为赔偿的义务人,医院应该根据病人在抢救和治疗时的相关情况,对因为医疗意外死亡的死亡患者及其家属在医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各种医疗费用进行补偿。这些补偿主要包括病人在院期间治疗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