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近几年我国城市和农村都在加大建设,一方面新建了很多公用设施,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废旧设施、房屋等进行了拆迁重建,在建设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拆迁和征地工作需要您的配合,而因为拆迁给您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国家也会给与相应的赔偿和补偿,那么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来看一下。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是最新关于国家征收土地苗木的赔偿标准:
  
  一、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二、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注:本标准仅供参考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根据苗木的生长年限的不同,赔偿标准在每亩6000元到每亩168000不等。根据树木的类型不同,赔偿标准也各有差异,比如黄皮树因其药用价值较高,赔偿标准也要高一些,而对于果树类,盛果期的果树赔偿价值最高,培育期相对较低。而各地因其气候原因,生长周期等因素,可能价格也会略有差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欢迎登陆咨询。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前提必须是房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也就是所有权是完整的。所谓农村建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据,就算政府征用也要给与一定的征地补偿,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不受损失,那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各级政府跟随当地的民情而制定的一系列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各级政府跟随当地的民情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都极大程度上的保障了民生。就拿刚刚出台的租售同权政策来说,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一个令多方受益的政策。租售同权,保障了外来人口的基本利益,同时也对本地的人才吸引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么在我国出售同权概念是什么?请您跟随我...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发错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
      发错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理?征收收到的经济补偿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决议分配,如果发放错误的,应该回收征地补偿款,然后再重新分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一、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土地征地补偿给谁现在为了支持大型工程的建设来便利人民的生活,政府向人民征地在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就我们所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像农村的土地其实是由农村的生产社队长根据每家人口进行划分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我们享有的土地并不是自己的,而是集体的。其实,土地征地补偿给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许多国有土地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个人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可以证明国有土地是谁使用的法律凭证。那么您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吗?下面我们就为你回答。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1、受理申...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


·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
      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您接触的比较多的可能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凭证之一,在许多场合中都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不知道您是否听说过临时土地使用证?临时土地证作为特殊的一种用地凭证,也有使用期限的规定,那么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