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是什么?
  工程在建筑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建筑方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建筑施工等事宜,在建筑完工后还需要对工程进行验收,而这个时候往往都会参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对一个工程进行负责,我们整理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供您来了解一下。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配套使用。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1、 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基体primary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3、 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4、 细部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基本规定
  
  1、设计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4、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5、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8、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一)材料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10、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二) 施工
  
  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10、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12、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三)抹灰工程
  
  1、 一般规定
  
  2、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3、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四)一般项目
  
  1、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3、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五)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整
  
  (六)主控项目
  
  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3、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4、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5、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七)检验方法:观察
  
  1、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检验方法:观察
  
  2、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工程在建筑的过程中有没有符合规范中所规定的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以及材料是否是合格的,之后在抽查的时候要看工程的墙体厚度以及室内的甲醛含量等,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了?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大类,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中又包含了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中包含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可见,并...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


·疫情期间放假工资如何算
      疫情期间职工工资发放分以下几种情况:1、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


·虽然每个人都在正常的工作上班
      虽然每个人都在正常的工作上班,但是您依然对劳动法的相关知识有所欠缺,劳动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一次来巩固劳动市场的稳定性,按照规定只要付出劳动就是有报酬的,那么已经工作了但是没入职上班有工资吗?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我们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的称呼。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例子并不少见,通常我们会认为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事实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也承担了较大风险。那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 一、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基本流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一、常州市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常州市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


·建设单位应具备开工条件是什么
      建设单位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


·如果没办理入职有工资吗
      一、如果没办理入职有工资吗 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的那天,如果劳动者有上班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