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电力应用按照功率强弱分为强电与弱电,大多数建筑用电一般采用弱电,弱电主要向人们提供电力能源,例如空调用电,照明用电等等。在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弱电,所以弱电工程质量保证尤其重要,而要怎么制定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呢?下面的例子可供参考。
  
  弱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保证指导思想
  
  1、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质量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各岗位人员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对项目经理负责。
  
  2、为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班组骨干和工人为组员成立QC小组,对技术重点和难题进行攻关。在本工程中我们将对屋面网架施工、大面积外墙幕墙的施工质量控制进行QC活动。
  
  3、由公司授权质量负责人代表公司管理部门行使权利,对工程质量情况具有一票否决权,未经质量检测许可,并签发认可记录或文件的成品,原材料均不能转入施工或下道工序。
  
  4、项目经理按照本工程确定的质量目标和要求,根据ISO9002国际标准的有关要素和公司项目法规定,与公司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订质量合同,实行奖罚制度,达到质量目标有奖,大不到则重罚。
  
  二、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合同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动态管理。
  
  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技术控制责任,适应程序的具体要求,保证施工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3、工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保证人,施工员、质量员、各施工工长亲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4、施工员要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一律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员、操作者签字齐全,交至每个工人。技术交底原件由施工员保存,每月底前将完整的一套技术交底资料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6、本工程涉及装饰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较多,且质量要求较高,所以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做好分项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控制质量通病源头: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等,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相关重要。
  
  7、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8、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控;
  
  9、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操作,上道未经检验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检验标准要求,落实工程隐蔽前的“三检”制度;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座谈会,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三、质量管理网络
  
  1、本工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合同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动态管理。
  
  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技术控制责任,适
  
  应程序的具体要求,保证施工过程,按照规定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3、工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质量保证人,施工员、质量员、各施工工长亲临现场,责任分明,层层落实。
  
  4、施工员要明确质量管理重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一律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员、操作者签字齐全,交至每个工人。技术交底原件由施工员保存,每月底前将完整的一套技术交底资料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备查备用。
  
  6、本工程涉及装饰工程各分项分部工程较多,且质量要求较高,所以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做好分项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控制质量通病源头: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等,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相关重要。
  
  7、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8、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的质量通病等问题进行预控;
  
  9、严格按施工工艺程序操作,上道未经检验合格,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操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质量检验标准要求,落实工程隐蔽前的“三检”制度;定期召开业主、监理座谈会,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指导。
  
  四、质量保证体系网络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项目质检员工程技术质量检验物质供应工程测量装饰施工质量检验材料试验计量管理材料供应机具调配施工质量质量预控材料质量项目材料员。
  
  弱电工程关系到居民的人身安全,所以弱电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把控,这样才能真正造福居民。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继续关注,以便咨询。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告诉您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


·工程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
      工程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工程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工程施工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那么法院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会给予降低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


·劳动争议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内容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内容包括什么?一、核心内容 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写好仲裁申诉书是能否得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重要条件。 二、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个工程对于您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工程的质量,当然我们您都知道的事工程的质量有一个保证期限,但是有的时候工程质保期到了但是工程的质量却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


·工伤导致自己的劳动能力没办法恢复如初这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
      工伤导致自己的劳动能力没办法恢复如初这是有很大的可能性的,所以在这里强调之所以要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因为,确认了等级以后,在伤残等级的这一块还有着其他额外的赔偿项目。国家明确规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按照相应的级别进行,比如说一级伤残的话,那是需要一次性赔偿2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如果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的话,就一定要收集充足的、能证据纠纷事实的证据。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在劳动仲裁中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呢,而在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劳动仲裁该如何收集证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
      建设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指对于完成的工程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特性进行测量、检查或者一系列的实验,最后将检查出来的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对比,来判断每项特性是否合格的一个活动。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就来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工程的使用者会向发包方索赔,若果该工程质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则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对于工程已投入市场使用,有些承包方会拒不承认存在存包关系,这是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


·劳务合同违约金多少
      劳务合同违约金多少当今社会,我们在应聘到企业上班的时候,都会先签订一个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会注明签订的年限以及所应聘的职位,而不管是哪个公司的劳务合同,都会有一条专门写的劳务合同违约情况。今天,我们就带您来看一下关于劳务合同违约金多少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