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现代这个社会,几乎每一对准备结婚的人们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作为自己的新房,购买房屋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整体的策划装修,一般都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装修风格,当然了,装修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装修质量这个问题。
  
  一、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装饰工程各工序、各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在进行装饰房屋时,业主和施工方必须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建筑室内装饰应不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
  
  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业主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屋装饰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③不得擅自移动排污或下水管道位置。不得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燃气配套设施。
  
  ④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
  
  ⑤不得影响外墙整体整洁美观。
  
  ⑥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
  
  ⑦业主装饰房屋无论是自己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均应减轻或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⑧装饰房屋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下水道抛弃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⑨因装饰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建筑室内装饰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二、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是什么?
  
  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
  
  真石漆施工要求涂层达到一定的厚度,一方面是保证涂层的丰满度,质感、逼真的仿石效果;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真石漆施工过程中的遮底和颜色不一的问题,真石漆行业的标准规定是2-3毫米。
  
  1、基面处理:表层需平整、坚实、清洁、干燥.新建的墙体基面必须养护28天.2.施工底漆:底漆可以采用滚涂、喷涂施工.干燥24小时。
  
  3、保护处理:在喷真石漆前先用塑料膜保护好门窗。
  
  4、喷涂真石漆:注意控制厚度,不要有不均匀现象,重涂间隔2小时以上,喷好后撕掉粘胶纸。
  
  5、涂刷罩光漆:已完全干透后才能进行面漆的施工,可以滚涂或喷涂,注意不要漏涂,以免颜色有差异.
  
  真石漆施工质量要求
  
  (1)平整度检查:用靠尺仔细检查墙面的平整度,将明显的凹凸部分标出。
  
  (2)点补:将孔洞或明显的部分预先用水泥砂浆点补。
  
  (3)砂磨:用砂纸将明显影响平整度的突出部分打磨至符合平整度要求。
  
  (4)除尘:用刮刀和砂纸、毛刷清除墙面疏松的沾附颗粒及杂物。
  
  (5)施工要求:基面无粘附颗粒、无空鼓、开裂、平整度≤2mm。
  答案很明显是肯定的,对于装修行业来说,装修工程的质量肯定是放在第一位的,那么想要将质量得到保障,肯定是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约束的,我国相关法律中关于对装修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是最好的约束。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实在是不能够了解,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律师进行咨询。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限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十分辛苦的,如果还拿不到工资,是非常残忍的,所以,也就出台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政策,来保障他们的权益。那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上限是多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最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
      最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限有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的。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 可以,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


·强迫劳动罪法院会判多久?
      强迫劳动罪法院会判多久?强迫劳动罪的量刑处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


·工作中站的太久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站的太久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就要经过认定了之后才能确定。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因此,满了十七岁不算童工。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


·劳动加班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加班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劳动权益保障法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权益保障法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