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请病假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情况下,许多企业都会对新入职员工规定一个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决定其是否可以通过企业的考核,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但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员工的基本权益。那员工在试用期请病假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请病假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公司可以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正式员工基本一致,即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而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试用期员工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也就是说,如果试用期员工请病假的时间少于3个月,公司是不能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应当如何应对试用期员工请长病假的情形?
  
  公司需要明确该员工所患的疾病是否是应当享有医疗期的疾病,实践中一般以医生开具的病假单来确定。
  
  如果经病假单确认该员工的疾病确实属于需要休息的疾病,那么公司应当给予其3个月的医疗期,并发放相应的病假工资。在此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存在其他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认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从而不通过试用期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公司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内存在过错,因此存在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为此,公司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录用条件"之存在,且已向劳动者进行了公示或者告知。
  
  当然,《劳动合同法》也没有完全禁止企业解除与处于医疗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与该员工协商解决,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三、公司应当如何预防出现这种情况?
  
  为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建议公司为每位新入设置明确、可量化的试用期考核标准、考核流程和录用条件,可在录用或转正条件中规定:"试用期员工在岗时间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否则应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若员工试用期内因患享有医疗期的疾病而导致工作较长时间无法正常开展的,试用期中止,医疗期届满后试用期期限继续计算,医疗期不计入试用期期限内"。公司应确保上述录用或转正条件经过新入职员工的签字确认,这样公司便形成了明确公开的录用标准和称职要求,能够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为由,向劳动者出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由劳动者签收,从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员工在试用期请病假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但请病假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否则公司有权利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在试用期,企业也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该员工满足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企业为其安排的工作等等。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
      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发生工伤后,要先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公司根据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给予相应的赔偿。那么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一般是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下面本站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


·签劳动合同需盖什么章?
      签劳动合同需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


·一、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


·一、发放工资能认定劳动关系吗?
      一、发放工资能认定劳动关系吗 从工资流水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工资只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因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


·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我国每年都会兴修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用于发电、灌溉等。水利工程的质量高低关系到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方必须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当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主要要求是什么?下面请看...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离职证明吗
      劳动合同到期还需要离职证明吗?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的话也需要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会被辞退吗?
      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会被辞退吗?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是不可以被辞退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4根肋骨骨折工伤属几级伤残?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导致工人发生工伤。工人遭遇工伤后,应当在医疗期结束后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更好的确定赔偿金额。进行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那么4根肋骨骨折工伤属几级伤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4根肋骨骨折工伤属几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