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一直困扰着行业从业者,关于质保期限有着不同的说法,项目合理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等等。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和设计使用年限哪个才是准确的说法?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明确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对于施工方使用方等等都可以减少纠纷。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是多久虽然相关法律未作严格的定义,但通常我们会认为“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就应该是“设计使用年限”。可现实“项目合理使用年限”与“设计使用年限”却常存在矛盾。 “设计使用年限”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一个标准。在我国,工程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应由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内,只需正常维修(不需大修)就能完成预定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根据目前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分四类,其中,普通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重要建筑为100年。 建筑工程的实际使用年限是自其建成到报废或拆除之间的年限。按建筑工程报废、拆除等的原因,可分为技术寿命和经济寿命。当建筑主体结构虽尚未破坏,但已严重损坏、功能退化或已过时,使得建筑工程虽尚能继续使用,但已不经济,因此,合理使用年限应按经济寿命而不是按技术寿命加以确定。 具体项目建设方对“项目使用年限”多为自己的一个预期年限,有时也常受城市规划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质保期年限指合理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年限有时和设计使用年限是一致的,不一致时以合理使用年限为准。不同的建筑工程,质保期是不一样的,法律有最低保修期限限制。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劳动逆向派遣是企业为了逃避对员工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选择的一种用工方式。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应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让员工正常享受应得的权利。但企业却利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规避了应承担的义务,使员工的利益受损。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通过以下劳动逆向派...


·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扣工资吗
      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扣工资吗?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不可以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犯法吗?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犯法吗?雇佣童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会被罚款,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一、具体讨债方法 工厂倒闭关门了,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


·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
      建筑法中关于规定工程质量的内容? 建筑物,可以是我们的房屋、可以是写字楼、也可以是大型的娱乐场所。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不去的地方。若其工程质量有问题,可想而知后果会有多么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地震的发生,对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更加重视。也许好的质量在危急时刻就可以挽救多人的生命。接下来,...


·一、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否发放?
      一、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否发放?被辞退时当月工资是会发放的,根据劳动法辞退当天职员就可以拿到当月的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没有工作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有工作还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人防工程保护五项规定
      人防工程保护五项规定 人防工程多建设于地下,与普通地下建筑物的区别在于人防工程具有战时储备物资、医疗救护的功能,人防工程相对坚固,能够阻挡很多武器的冲击,保证人防工程内人员、物资的安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人防工程保护五项规定。 一、规划立项超前服务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保护,应当服...


·工程施工审计程序是怎样的 ?
      工程施工审计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程施工审计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项目审计实施过程就是实现项目审计目的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一般审计项目共有的实施程序:即下达审计通知书,制定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编写审计报告,交换审计意见等。严格按审计工作规范程序实施审计是控制审计质量和降低审计...


·如何办理失业金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
      如何办理失业金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


·未请假要求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
      未请假要求误工费是否合理不合理,因为并没有减少收入。误工费认定的内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机会和劳动报酬的赔偿,被告若确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在定残后仍从事一定工作的,可以相应折抵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