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只有0.4伤残等级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任何一个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都是很重要的,但是也难免会发生一些安全事件造成员工的工伤,比如从事一些强光等工作若没有保护好视力,会导致视力的下降严重的还会失明,那么,眼睛工伤只有0.4可以判定伤残吗,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眼睛工伤只有0.4的伤残等级
  
  一般情况下,眼睛戒备0.4可判断为8级伤残,但是具体还要根据鉴定的结果来判断,具体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二)眼睛伤残等级划分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1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3.一侧眼球摘除4.双眼低视力2级
  
  六级
  
  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2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双眼低视力1级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一眼有或无光感
  
  3、双眼矫正视力≤0.4或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双侧晶体摘除
  
  5、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
  
  8、双侧眼睑下垂遮盖瞳孔或双侧眼睑严重畸形,影响容貌
  
  九级
  
  1、一眼矫正视力≤0.
  
  2、另眼矫正视力≤0.62.双眼矫正视力≤0.5,外伤性白内障III期(或重度)
  
  3、双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4、第四、五、六对脑神经麻痹
  
  5、复视伴有眼球运动障碍
  
  6、一侧晶体摘除
  
  7、一眼低视力II级或盲目III级
  
  十级
  
  1、一侧上睑下垂遮盖瞳孔或眼睑畸形、影响容貌
  
  2、一眼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3、一眼低视力I级
  
  4、外伤性白内障I~II期(轻、中度)
  
  5、复视、斜视等视觉障碍
  
  6、晶体脱位7.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8、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9、外伤性瞳孔畸形
  
  综上所述,眼睛工伤只有0.4是可以评定伤残等级的,这就需要当事人到相关的部门去申请并到权威的机构去做鉴定,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额外小心避免自己受伤,当然若发生受伤的事件,单位是要赔偿员工损失的,如有相关的赔偿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赔偿?
      在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虽然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离职或者意外工伤等事件又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赔偿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事实劳动关系 (一)概述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照没坐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还需要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身份证号: )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合同期限为 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 项规定予以 (解除/终止)。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不能推卸抚养孩子的义务的,由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较为困难,相关国家司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单位没报工伤怎么办
      第一、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第二、如协商不成,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后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时效为一年,如怀疑构成伤残,可在病情稳定后向是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


·工程项目开工必备条款有哪些?
      开工必备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若是单位行使该权利的话,则一般是辞退、解雇、开除劳动者,而要是劳动者行使这种权利,那么就是向单位提出辞职、离职。有的时候劳动者申请离职,但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一般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


·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良好的管理合同,才能
      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良好的管理合同,才能发挥合同的最大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不例外,我国还出法了关于它的司法解释。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司法解释都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


·钢结构工程纠纷案例
      钢结构工程纠纷案例 一、案情简介 甲公司是一家钢结构工程专业施工企业。乙公司作为发包人,与甲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比约定的晚支付甲公司工程备料款。甲公司进场后,乙公司也未按照约定为甲公司施工提供电源等条件。合同在履行过半,甲公司提出由乙公司提供材料。甲公司、乙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