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如何计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说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离职的,单位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并不是每一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都是要赔偿的。如果有人离职的话就会关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如何计算了。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被撤销或者解散,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照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发放安置费。
  
  (二)特别困难企业经济补偿金财政补助资金
  
  1、此政策仅适用于辽宁省地方国有企业中特别困难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2、特别困难企业的界定标准
  
  特别困难企业是指上年度亏损、且固定性支出大于现金流入的企业,困难企业认定财务数据的选取,以上年末企业财务决策为基本依据,并参考《会计法》执法大检查的检查结论。
  
  3、补助资金的申请
  
  特别困难企业拟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中心职工签定的协议书,领取基本生活费明细表、当期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及构成、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需求、自身筹集经济补偿金能力等情况,并填报《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计划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情况明细表》(同时附《计算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个人情况表》)。
  
  4、对特困企业进行认定
  
  接受企业申请后,由同级财政、劳动(保障)和经贸等部门对企业的困难程序按规定标准进行认定,确定为特困企业的,报同级政府批准。
  
  5、享受补助资金数额的核定
  
  (1)对认定的特困企业,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当期应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实际需求额及分担比例进行审核,并在企业填报的补助资金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报同级财政部门。
  
  (2)同级财政部门接到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初审意见后,对企业应享受补助资金数额进行核定,并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足额划拨到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同时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划拨到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
  
  (3)县(区、县级市)属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补助资金,按前述程序进行申请认定,企业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和县(区、县级市)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区、县级市)财政建立经济补偿金财政过渡专户进行筹集,并按统一规定将资金缴入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
  
  6、批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市、县(区、县级市)财政部门将企业和本级财政安排资金到位情况及时通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批准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划,企业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并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工商银行办理个人收款帐户,同时将职工收款帐户明细报同级财政部门。
  
  7、省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核拨
  
  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已核定的特别困难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计划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情况录入微机,形成数据库(软件由省统一下发),连同《经济补偿金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以及企业和同级财政经济补偿金到位凭证,一并报省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省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对各市上报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情况和企业、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定,并按规定计算省财政应承担数额,在15日内将省财政应承担补助资金预拨至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
  
  8、经济补偿金的拨付、领取
  
  对收到的省补助资金,连同企业和同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财政部门应在15日内将资金划拨至收款银行职工个人账户,由企业通知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到银行领取经济补偿金。
  
  县(区、县级市)企业解除关系的职工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可由市经济补偿金财政专户划拨至县(区、县级市)经济补偿金财政过渡专户,并按上述程序发放。县(区、县级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较少的也可由市统一发放。
  
  9、省直困难企业经济补偿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
  
  省直困难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财政补助的支付,依照上述程序办理。
  
  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劳动者与职工进行协商,赔偿的金额与职工的工作年限有很大的关系,工作年限长的,获得的经济赔偿就比较高。如果劳动者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就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了。
  
  


·工伤伤残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工伤的情况虽说不常见,但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去了解的内容,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什么事情都说不准,特别是处于高位工作的人群,所以工伤伤残抚养人生活费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内容,这样遇到问题才能快速的进行解决。那工伤伤残抚养人生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 工伤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 依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
      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 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以后,才能够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派遣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 一般经省...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其实有很多种分类,我们所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双方发生纠纷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法律对于劳动关系的种类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到底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关系分类方法包...


·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
      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对劳动者的职业病以及工伤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受了工伤的话可以通过鉴定确认以后提供工伤认定书以及工伤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所以很多人都很关心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是什么区别? 工伤...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


·公司想辞退旷工员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想辞退旷工员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想辞退旷工员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想辞退旷工员工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而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的一个子项; 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