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这个问题在文章中说的很清楚,下文中我们针对工程款的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特别注意在涉及到工程款及金钱等一些方面的问题时,要特别注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问题,请看下文的中的分析与研究。
  一、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
  监理审核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所申报的计量支付项目是否在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若不是要看是否有完善的设计变更手续,无手续则可以拒绝支付该项目;所申报的计量支付项目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若未达到可以拒绝支付该项目,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所申报的计量支付项目是否大概符合设计图纸工程量,小于可批准,若大于15%需要报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由参建四方共同核定。
  二、工程款分类
  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那么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呢?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二)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三)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在上文中说的很详细,上文中针对监理工程款的重点以及工程款的三大分类,在支付工程款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相关的操作,注意款项的分类,避免出现错误,上文仅供参考,希望上文内容能够对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工作解聘违约金怎么计算? 工作解聘违约金的计算规则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相关法...


·诉讼劳动合同违约有时效吗?
      诉讼劳动合同违约有时效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起诉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起诉《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可以起诉。《工资...


·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找理由开罚单辞退员工,属于变相辞退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


·计件制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
      计件制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计件工资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中,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伤职工,停工...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找到工作后,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单位的原因,没有与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一、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可能表面上看来,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是来自于公司的内部章程。但是实际上公司对于员工的所有管理,包括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是有相关原则的。我们就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例,来了解一下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


·在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进行处理之前
      在对劳动者受伤的情况进行处理之前,需要先申请进行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如果认定是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就可以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受伤劳动者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必然会有一定的流程,那么认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认定工伤的流程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