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在医院或药店看见的医生都是有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进行医疗活动,这是非法行医,严重破坏医疗行业的正常运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如何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刑事处罚
  
  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罪的认定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三、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行医的行为,在城市还是比较少见的,但是在缺乏监管的农村,经常出现非法行医的现象,这是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医疗行为,给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吗?
      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吗 医疗事故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


·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


·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1、
      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解决医患纠纷找什么部门 1、首先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请求协调解决;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二、发生医患纠纷时要怎么处理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赔偿的问题怎么计算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死亡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多少钱?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Ⅰ级伤残100%本人工资×24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20% 由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少年
      看情况:其一、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其二、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以合同违约,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给他人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医院进行抢救的费用,往往是需要由肇事司机进行垫付。不过也有可能出现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但不能因此医院就耽误救治。那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的概念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