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拘禁致死会单独判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到24小时的,可能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在拘禁过程中不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单独判刑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讲解。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依照本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专家指出: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2、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因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应定非法拘禁罪,分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则应分别定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3、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定非法拘禁罪,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或者致人重伤、死亡,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理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款或者第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犯罪分子在非法拘禁他人的过程中,是由于捆绑过紧或者用东西堵住被害人的嘴导致其窒息死亡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的加重情节,从重处罚。但是如果犯罪分子是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例如把人打死,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因此,被害人在非法拘禁罪死亡,犯罪分子会不会单独定罪,并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要是你不幸正处于相关的法律纠纷中,建议你即使委托网站的律师,让他们尽早介入案情来为你提供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处罚未遂将会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构成什么罪
      派出所是国家机关派出机构,任何向派出所打听个人信息的行为,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材料的。但是,会不会出现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相信不少人也这么疑问过。派出所不会随便给别人提供信息的,除非是有人冒用别人证件,非法查询获取个人信息。具体的和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是...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的本意就是要去揭露和证实当时的犯罪行为的一个真实的状态的,所以原告和被告方在阐述和提供相关证据内容的时候,如果某些不太合适的人员在场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而且,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


·打架构成轻伤怎么判刑?
      打架构成轻伤怎么判刑?现在一些年轻人因为矛盾,往往控制不住自己,大打出手,导致人员的受伤。这种打架斗殴案件属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侦查,如果经过鉴定,受伤人员构成轻伤的,责任人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打架构成轻伤怎么判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打架...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一、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不是择一重罪处罚,法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①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1款)。 ②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抢劫犯罪中侵犯的不仅仅是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因为往往会伴随着暴力行为所以也会给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侵权,我国对抢劫行为的态度是只要实施了该行为的,就会被认定构成抢劫罪。那如今我国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三年以...


·刑法玩忽职守法条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玩忽职守法条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玩忽职守法条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生产、销售...


·被判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定?
      在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娱乐行为和娱乐方式多种多样,许多人都喜欢观看电视剧、电影等影音作品,但还是有一些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精神空虚、心态不端的人热衷于观看淫秽音像,而少数利欲熏心的经营者为了迎合这些人,提供场地、设备、片源,播放淫秽音像,那么,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


·聚众斗殴罪有缓刑吗
      在判刑的时候,很多律师都会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只是不用在监狱里面服刑。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聚众斗殴罪有缓刑吗?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聚众斗殴罪有缓刑吗? 如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缓刑的条件,可申请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