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那么对于患者来讲在发生了医疗纠纷后该怎么办呢?具体有哪些解决途径?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患方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和医疗机构应予配合的义务。复制病历最常用的方式是复印,患方可以要求医院在复印件上加盖证明印记。及时复印病历能够很大程度地固定重要的原始诊疗护理记录,避免这些证据被篡改和对此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疑虑。当发现原始病历被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等突出问题时,可以依据已加盖证明印记的复印的病历资料寻求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帮助并追究医方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的规定,患方还要注意对一些重要的主观病历资料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主观病历资料通常指: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复印、复制病历资料时患方应避免抢夺病历资料,否则,可能会招致负破坏证据的法律责任。如果医方拒不配合患方复印、复制和封存病历资料,患方应及时寻求卫生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的帮助。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其中患方(包括患者本人及其近亲属)应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门诊病人看病时的挂号凭证、病历小本、处方、收费单、常规化验单等;住院病人住院时的诊断证明、结账单、对账单等。对这些证据材料患方应注意妥善保存,以备日后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纠纷诉讼时使用。2、及时复印、复制和封存病历资料3、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的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存事物进行封存和启封。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有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断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5、其他证据:门诊病历资料、挂号证、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等亦要注意保存。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明确上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特点后,患方应果断选择较适合的途径,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对于患者一方来讲,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冷静的处理纠纷,搜集相关证据,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的就提出具体要求。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


·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一、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哪些? 非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有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


·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
      我国苏州医患投诉怎么办? 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而同时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也得到了促进,医疗水平逐渐提升,而这就造成了医患的纠纷,苏州医患投诉这个问题引起了您的注意。您都或多或少的不清楚医患投诉的流程,接下来给您介绍一下苏州医患投诉的流程。 一、医疗纠纷去哪里投诉 1、医院医务...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该如何准确区别?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该如何准确区别? 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该如何准确区别? 生病了去医院看病,如果得的是大病那医疗费用对患者家属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我国律法强制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当员工治病的时候就医保可以报销一定的比例从而减轻了金钱上的压力。...


·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 医疗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对
      营利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 医疗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对我们人类的生活和健康至关重要。随着医疗技术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得到了保障。在我国,医疗机构可以分为政府办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相信很多人存在疑问。我们就为...


·医疗过错参与度100%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100%是什么意思?医疗过错参与度100%是医疗过错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构的一种,指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导致的,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等没有关系。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


·揭阳市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哪些?
      揭阳市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哪些?揭阳市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后,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有医疗保险待遇: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的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造成的当事人死亡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来进行认定?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


·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用是多少
      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用是多少当我们在生病就医的时候如果有患者出现一些不适的情况家属很容易与院方产生医疗纠纷,甚至严重到闹上法庭,那么如果想要胜诉官司这时候我们需要律师来更好的解决纠纷问题,那么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用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用是多少 ...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在线咨询 >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