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在确定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时候,那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不过此时夫妻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因此,这一标准并不是铁板一块,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比如,目前在杭州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在1000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而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1万多元,让其按其工资收入的30%即3000元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支付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此外,要注意,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形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行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二、夫妻离婚孩子该由谁抚养
  
  夫妻离婚时,子女是由男方抚养还是由女方抚养呢?本律师结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做如下解答:
  
  1,二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由女方抚养,特殊情况由男方抚养。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特殊情况: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均可要求抚养,但有优先抚养情况。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问题。主要由子女定夺。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只有一个孩子,因此要是父母离婚的话,此时只能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但此时也不会免除另一方的抚养义务。至于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这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因为每个家庭最终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一样的。
  
  


·一、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


·离婚后女方出让抚养权孩子户口需要迁出吗?
      离婚后女方出让抚养权孩子户口需要迁出吗?需要迁出,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一般情况下本着有利于子女的原...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所有
      一、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男女结婚后,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都会有所变化,你不再是单独一个人,夫妻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有对伴侣的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是离婚后,情况也会发生变化,法规对此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在这里为您解答。 ...


·发现不是亲生子女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发现不是亲生子女可以不给抚养费吗1、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可以要求返还抚养费.如果丈夫一方是欺诈性抚养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他人通奸,明知其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谎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一方承担了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丈夫一方与非婚生子间构成欺诈性抚养关系。...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


·非婚生子女随父上户需要什么手续?
      非婚生子女随父上户需要什么手续? 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一、判决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 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


·一方离婚后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是受法律大力保护的,是受到优待的。众所周知,离婚后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还是存在拒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实践生活中拒付的现象不少,此时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