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男女年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男女结婚年龄—国家规定是多大:大多数国家的合法结婚年龄大多在18岁或16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认为,合法结婚年龄不应低于15岁。但因宗教、民族、种族、地区、生育政策等因素,法定结婚年龄普遍低。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法定结婚年龄最大的国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二、男女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我国1950年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接受能力相适应。1980年修改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三、男女结婚年龄—最新规定: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以上就是关于男女年龄规定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最新的《民法典》对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要求延续了旧要求,仍然是二是二周岁和二十周岁才能够结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你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和分析。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内容写什么?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内容写什么?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


·一、提起离婚起诉多少钱?
      一、提起离婚起诉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会判离婚吗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


·与对方分居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要是分居了,那么双方之间的感情就有可能变淡,这个时候一方就会想要与对方离婚。那么实践中,与对方分居之后,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与对方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现象,出现了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该谁的纠纷问题,怎样做才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呢?又有哪些条件才可以有资格去争取呢?今天我们将根据新婚姻法来告诉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人,或者是直接由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但是一般来说,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保管遗嘱,是...


·自愿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格式怎么写 一、协议书种类 买卖协议书范本,就业协议书范本,承揽协议书范本,赠与协议书范本,借款协议书范本,租赁协议书范本,融资租赁协议书范本,建设工程协议书范本,运输协议书范本,技术协议书范本,仓储保管协议书范本,出版与专利协议书范本,行纪协议书范本,劳务协议书...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分居的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夫妻是由于感情破裂所以引起的分居,那么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呢?下面就有的我们马上给您说一说这个问题,一起看看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


·如果单方想离婚怎么办
      如果单方想离婚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


·我国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
      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