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
  
  您都知道,室外弱电工程是一块挣钱的大蛋糕,不少人选择自己承包一个工程,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了。那么问题来了,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该怎么写,或者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施工责任、付款方式、设计、工期、施工安全、工地现场管理、维修、合同争议、施工安装要求等方面,其中每个部分的细节都应该注意,下面是一份标准的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看完之后你们就能了解。
  
  一、 施工责任:
  
  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和国家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减少工艺流程。
  
  4、因工程队原因导致工程返工、延工所引起工程额外增加费用,将由工程队承担,工程合同外增加的施工任务将根据工程量或标准有偿承担施工任务。
  
  5、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1、 甲方责任:
  
  (1)提供布线所需pvc管材、桥架及电缆等;
  
  (2)提供穿线所需的文档,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图、综合布线系统各层平面图、《穿线要求》及《空白穿线报告》;
  
  (3)对布线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现场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 乙方责任:
  
  (1)自备穿线所需的辅材和工具,包括电锤、钢丝钳、油性笔、梯子等工具,并自行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2)严格按照附件中图纸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穿线,并严格做好电缆的标号。标号一定要根据图纸标好,如有更改要通知甲方负责人。
  
  (3)乙方自行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生被盗及损坏由乙方负责重新安装及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 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50%以上支付工程款50%,付 元
  
  2、线路施工完毕经我方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的45%,付 元
  
  3、系统正常运行三个月支付工程款的5%,付 元
  
  三、 设计:
  
  1、 甲方提供图纸一套(包括具体点位图及管线走向),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四、 工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工程进度根据建设方土建及其装修进度合理调整,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误人工费补偿,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100元/天
  
  五、 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来施工,不得破坏装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 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七、 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断电,掉落,主干断网等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八、 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 施工安装要求:
  
  1、 弱电线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布线产品材料。
  
  2、 弱电线路按国际通行方式 综合布线标准施工。
  
  4、 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和钢管一头要穿进总线槽用拧扣与线槽固定,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线缆在pvc管子和钢管里不能有接头。
  
  5、预埋线缆的管道直径大小是按线缆的外经的功率和穿过的电缆数量来测算的,必须保证管道内有30%的空间预留。
  
  6、施工承包人应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7、我方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8、我方购买的设备由我方、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网络设备、电脑设备、监控设备等),在上门安装时,施工承包人应积极作好相关的辅助配合工作(包括所购的材料、设备等协助搬运至现场)。
  
  9、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承包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我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10、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业主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业主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上面已经详细介绍了室外弱电工程的一些相关问题,相信看过文章之后,您也会对合同的知识有一些基本的了解,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对照文章中的细节仔细看看,不要再次因为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处理不好而影响到自身的利益,有不懂的地方欢迎向我们提问。
  
  


·一、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
      一、工伤十级私了5万行吗?工伤十级私了5万一般是不可行的,工伤十级的赔偿: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工伤津贴(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6个月本人工资),如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


·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各地广泛存在着高危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上海市也不例外,针对上海市职员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情形,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工伤鉴定的管理办法,根据此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呢? 一、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工...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属于特殊的一种合同,虽然是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实践中也是可能存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的呢?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就无法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 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期限的确定 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自已摔倒受伤属于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问题,我国也是有规定的,不能任由当事人随意的申请工伤认定,这无疑是不利于事故的处理。那现在,我国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如果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


·被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被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二...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扣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根据我们国家的发展需求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工程项目,比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工程。这些工程则需要承包给一些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那么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一、项目...


·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传染病不属于职业病认定范围,在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