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其他年龄段的孩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12岁的女儿其实已经有了自己的思维,可以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所以对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法官在考虑子女个人的意愿时还会考虑哪个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才,哪个最合适的人来进行抚养。想要了解的更清楚,您们可以咨询,他们会为你们提供更详细的内容
  
  
  


·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就是:
      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就是:1、在结婚的双方是男女两性的情况下,男方已满二十二岁,女方已满二十岁。如果任何一方没有达到规定年龄,那么是不允许登记结婚的。2、在男女双方存在强迫和干涉,包括来自另一方或者父母长辈兄弟姐妹等一些外因下,双方是不能登记结婚的,结婚需要是双方同时都是完全自愿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
      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怎样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怎样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国家没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应根据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衡量,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将对“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


·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是各自生活的,但这段期间也会有财产的收入等等。那么对于夫妻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公司股权的转移如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房产转移,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私赠财产等...


·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之时往往会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抚养费等问题选择对薄公堂,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我们有必要了解当今法律关于离婚抚养费的相关标准,那么现在跟随我们一起看一下关于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问题的相关总结。 一、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


·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而此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您知道这其中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我想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我想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 ? ? 一方想起诉离婚涉及的主要是财产、子女及能否判决离婚的问题,需要的证据也是围绕如何分配财产、取得子女抚养权和感情确已破裂相关材料。   一. 在财产方面基本证据: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二)、对方是否有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