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其他年龄段的孩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12岁的女儿其实已经有了自己的思维,可以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所以对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法官在考虑子女个人的意愿时还会考虑哪个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才,哪个最合适的人来进行抚养。想要了解的更清楚,您们可以咨询,他们会为你们提供更详细的内容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
      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否可以?妻子起诉当官丈夫重婚是可以的。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秉承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说当发现丈夫触犯了重婚罪时,妻子需要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像其他公诉案件一样司法机关会直接介入。因此,当丈夫重婚时妻子要自己去法院起诉。那么妻...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
      离婚无子女补偿可以申请吗?只要存在法定的情形就可以进行补偿。《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能够在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协商一致,然后心平气和的签订离婚协议离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关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


·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
      婚后可能一方身体上会出现什么问题影响夫妻的正常生活,甚至还有因为出车祸而变成了植物人的情况。那要是实践中,丈夫变成植物人了,此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丈夫变成植物人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法院《...


·一、拒绝小孩抚养费执行怎么办?
      一、拒绝小孩抚养费执行怎么办?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


·私下签抚养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私下签抚养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私下签抚养协议书只要是双方同意自愿签署的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抚养权,父母希望借此协议来逃避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该抚养协议...


·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手续如何办理配偶下落不明
      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手续如何办理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


·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子女索要抚养费吗?
      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无法修复的话,很可能走到离婚这一步。如果自愿离婚,则双方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涉及到子女的,要写清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经过双方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协议离婚后还能起诉子女索要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


·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在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离婚,这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实践中,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


·离婚纠纷答辩状格式
      在离婚诉讼中,答辩状也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当然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被告方必须要提交答辩状。不过作为当事人适当了解一点离婚纠纷答辩状的内容还是很有好处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
      协议离婚去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吗不一定的。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一定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