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法庭现场辩论内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案件的调查结束后就是法庭现场辩论阶段,在诉讼离婚法庭现场不仅需要将自己的观点表述清楚并举出对己方有力的证据来获得法院的支持,还要反驳对方的错误观点。离婚纠纷中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哪一方是有过错的一方和财产子女的归属这三点。以下是离婚诉讼中的策略与技巧:
  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的辩论
  庭审辩论应该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1、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2、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情况。3、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人,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重不和导致的。4、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5、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二、子女抚养方面的辩论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一)孩子的年龄
  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二)从孩子的性别
  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10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人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三、财产分割方面的辩论
  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就是等分。当然,在处理具体案情时,还要考虑到财产的来源、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等因素。这些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在实践中却可能是极为复杂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要解决两个问题,或者说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焦点中有两个关键点:
  (一)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共同财产,可能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比如说,原告可能会说被告隐匿了共同存款;再比如,对于房产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或是不是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可能存在分歧;再比如,对于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夫妻意见相左,等等,都是共同财产范围不能明确确定的表现。
  (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也就是说,在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也可能会是原被告的一个争议焦点。举个例子来说,离婚分割财产就像分蛋糕,首先要解决要分的蛋糕有多大,是8寸的,还是10寸的。如果经过举证或协商,双方一致认为要分的蛋糕是10寸的,接下来是这个蛋糕如何分切,是一人一半,还是男的小半女的大半,小半小多少,大半大多少,都可能是接下来的争议焦点。
  三、关于法庭辩论
  一般有两轮,第一轮一般所需的时间较长,一般会在10分钟之内。第二轮是针对第一轮双方提出的观点进行的进一步辩论,一般时间不会太长,在5分钟之内。如果第一轮辩论结束后,对方没有什么大的或另外明确的辩论意见,建议让当事人进行第二论的辩论发言,让其将自己对婚姻感情的看法,对夫妻关系的看法以及对其他争议焦点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必要时,当事人可以掺入一些自己真实的感情流露,这样,使法官可以直接地感受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不必从律师或其代理人处获得这些信息。再进行分割问题的辩论。关于感情要从五大方面结合事实证据进行论证,过错包括出轨、家暴等行为,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按法规执行。提醒:证据和收集证据的行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若不清楚范围和程序,可咨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协助收集证据。
  
  
  


·随着实际情况当中子女生长条件的变化
      随着实际情况当中子女生长条件的变化,以及离婚案件当中一方的经济不稳定性,有时对于已经判决的抚养权会做出合理的变更。抚养权的变更需要进行一定的公证措施。那么在哪里变更抚养权公证呢?针对该问题下文中给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与说明。 在哪里变更抚养权公证? 变更子女抚养权手续: (1)变...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令很多独生子女家庭有了再生一个的想法,都说小孩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社会的发展还得靠这些成长中的孩子们。那么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与计划生育共同实施,如果超生小孩,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又是多少?以下正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社会抚养费征...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一、浙江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浙江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规定《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三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财产怎么分割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


·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人们单身的年龄逐步上升,所以父母特别的着急,总是会强迫自己的子女去相亲,甚至是去强迫他们结婚。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若以这种方式结婚的,当事人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听我们来解释。 一、 撤销婚姻流程 1 、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析产登记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


·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
      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 婚前财产协议范本 男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 女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 男女双方准备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履行结婚...


·如何取证小三重婚的证据?
      如何取证小三重婚的证据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2、劝说知情人作证,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这些人的话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3、与其...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官最终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还想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起诉,那实践中该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计算等待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