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中间人定罪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类型的犯罪行为,由于在实践中,非法集资案件通常是以有组织、有预谋的形式出现的,故而存在中间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在非法集资案件被侦破之后,若发现存在中间人进行牵线的期限,非法集资中间人定罪么?
  
  非法集资中间人是是否会定罪?
  
  一、中间人和上线共同构成犯罪的情形
  如中间人乙明知甲非法集资,受甲委托帮助甲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或者主动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交予甲。不论其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甲的名义,也不论其是否从中牟利,因为其主观上和甲有共同非法集资的故意,客观上帮助甲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都和甲共同构成犯罪。根据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变化,又可分为四种情况:(1)乙和甲都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则两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2)乙和甲都具有集资诈骗的故意,则两者构成集资诈骗共同犯罪;(3)甲开始时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后来犯意转变为集资诈骗,而乙对此并不明知,此时甲构成集资诈骗罪,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甲没有集资诈骗的故意,在让乙退钱给下线时,该乙私自截留资金占为已有,而甲并不明知,则乙构成集资诈骗罪,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中间人单独构成犯罪的情形
  如乙以自己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而以更高利息放贷予甲,以赚取利息差,则中间人乙独立于甲之外单独构成犯罪,此种情形有三:(1)乙只是吸金转贷,并无挥霍、截留行为,按承诺支付下线本息,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乙在吸金过程中,将部分吸收的资金用于挥霍或者截留隐匿、占为已有,最终造成下线资金亏空,此时其主观故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应定集资诈骗罪;(3)在甲将资金返还给中间人乙时,乙私自截留、占为已有,不再返还给自己的下线,此时其主观故意亦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应定集资诈骗罪。
  三、中间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例如乙与甲熟识,若借钱给甲,甲乐于接受并给付高息,丙、丁等和甲不熟识,若借钱给甲,甲不乐于接受或虽接受但只给付低息。于是,丙、丁等委托乙以乙的名义将自己的资金放贷予甲,丙、丁等与乙约定乙不担风险,不打借条,甲只知乙,并不知丙、丁等。如果乙自始至终没有从中牟利,由于其和甲没有共同非法集资的故意,而乙本身亦没有单独非法集资的故意,丙、丁等也明确指定钱是放贷给甲的,对乙的行为不应定罪处罚。当然,如果乙虽答应丙、丁等不赚利息差,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从中赚取了利息差,或者将资金截留、隐匿,那么此时,就变成了前文分析的相关情形,应根据乙的具体行为对其定罪处罚。需要根据其是否知情判断,若知悉对方实施的是非法集资活动,依旧诱使他人进行投资或者进行其他经济行为的,与犯罪团伙构成共同犯罪,或者会构成单独犯罪,此时需要根据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绑架罪三年了还能取证吗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


·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才构成招摇诈骗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招摇撞骗罪呢?具体来说,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招摇撞骗罪 (一)客...


·绑架后将人杀死怎么定罪
      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认定为是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原则上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有关部门批捕以后什么时候判刑
      一,有关部门批捕以后什么时候判刑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最多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二个月,...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故意杀人可以说是最恶劣的罪行,法律也规定犯故意杀人的,最高刑可处以死刑。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死刑是可以免除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


·滥伐林木罪是否适用缓刑?
      滥伐林木罪是否适用缓刑?一般是可以的,对于判决结果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法》...


·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


·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是会遇到那些偷窥、偷拍、窃听等等这种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人,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在当我们报案以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先让让您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的构成要件,然后再解释一下具体的判刑标准。偷窥别人隐私怎么判 ?...


·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怎么认定 依法管理监狱,保障良好的监狱管理秩序,对于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有些犯人无视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有的甚至成为了所谓的“牢头狱霸”,严重破坏了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这些人,除了监狱管理部门进...


·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合法吗?
       一、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合法吗? 律师人员帮罪犯辩护的行为,显然是合法的。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处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针对指控进行辩解、反驳的一项诉讼权利。罪犯辩护权就是指处于刑事诉讼中的嫌疑罪犯和被告罪犯针对指控进行反驳、辩解的一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被告...


·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
      拘役,它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所犯罪行较轻,但又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那么,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此外,拘役能否保释呢?下文将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