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孩子,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也需要赡养夫妻另一方的父母。但是人有祸兮旦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夫妻另一方发生意外事故,甚至死亡,此时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丧偶后公婆赡养费如何确定?
  在立法角度考虑,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婚姻存续的基础上的。夫妻一方死亡,婚姻也就解体了。那么儿媳自然也就没有对公婆的赡养的义务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丧偶后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夫妻一方有权管理和使用丧偶后孩子抚养费么?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不管丧不丧偶,孩子依然是父母的孩子,也不管再不再婚,孩子依然是父母的孩子。为人父母就要尽抚养义务。
  (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改进,明确规定:“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就使得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上变得操作性更强,对被扶养人的保护也更为全面。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在这个问题上,各地人民法院在实务中的做法基本一致,即按照一定的年限确定,具体做法略有不同。赔偿期限按照赔偿权利主体即被扶养人身份的不同分别确定以下期限:1、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期给付到其独立生活时止,一次给付的,原则上计算到十八周岁。《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款也采此种办法。2、被扶养人是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原则上给付到其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2款也采此种办法。如果是一次性给付的,则做法有所不同:或者是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或者是原则上计算到七十周岁。被扶养人是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劳动的成年人,或者诉讼时已超过七十周岁的,一般不宜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法。需要进行拆分理解,对于公婆,在丈夫死亡后,儿媳则没有了赡养的义务,若自主赡养的,无论是出于道德还是法律都不会阻止。孩子的抚养,若对方死亡后经济赔偿金的,可以将一部分赔偿金做为孩子的抚养费。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一、男性婚前体检的项目具体有哪些   1、询问病史。   (1)询问疾病:如有没有急、慢性传染病、心脏病、肾炎、精神病、重要脏器及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等。   (2)询问家族史:尤其在直系亲属中有没有遗传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痴呆、先天畸形及其...


·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受理案件,此时要是不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自然就不会受理。而从受理案件到最终作出判决,中间的时间肯定是比较长,那么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决夫妻离婚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法律子女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


·拘役三个月可以回家吗?
      拘役三个月可以回家吗?拘役期间,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由执行机关批准。《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拘役与其他短期剥夺...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


·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023
      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2023 一、怎么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是基于伤害行为,而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就是在一方具有法定过错的情形下,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作出的赔偿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


·根据规定,丈夫死后孩子谁抚养?
      生老病死,是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的,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归属于夫妻双方,若此时丈夫死后孩子谁抚养?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父母需要将孩子抚养至成年,那么,在此期间,父母是否需要支付孩子的教育、医疗之外的其他费用呢? 一、丈夫死后孩子谁抚养? 抚养权自然归母亲,爷爷奶奶无抚养...


·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会关系到两个家庭,而要是有子女的话,还会对子女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对子女的问题处理好。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两周岁...


·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产生了争议的话,则此时只能由法官对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比较担心,在法院判决后抚养权是否还可以进行变更呢?若不可以的话,则可能争夺抚养权就会异常的激烈。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实际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