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探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许多多的离婚案件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再是财产分割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孩子在所有的家庭中是第一位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必然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给付,现实生活中,会有人协议不要抚养费然后拒绝探视,那么,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探视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协议不要抚养费可以拒绝探视吗?不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规定明确赋予了非抚养子女一方父或母对子女有探望的权利,同时规定了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对于探望的具体方式、时间,法律也赋予了父母协议优先的权利,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二、抚养费“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答案是否定的,首先需要知道的是,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项法律权利,这项权利法律有着严格具体的规定,其次,私下协商不给抚养费然后拒绝另外一方探视是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其中就包括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为此,...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去仔细检查相关生产厂家的机器设备的话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去仔细检查相关生产厂家的机器设备的话,可以说设备陈旧以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等这些安全隐患是比比皆是的。还有一部分职工根本在上岗之前就缺少了非常必要的安全教育,在广西就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在2018年,如果在广西遇到了工伤的话,工伤赔偿包含的项目主要是治疗费,护理...


·准备起诉离婚请个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准备起诉离婚请个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起诉离婚请个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标准从1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


·关于重婚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重婚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因为对家庭和谐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而我国才会将其上升为刑事犯罪,即重婚罪。除了《刑法》中对重婚罪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外,还有其他一些规定,那到底关于重婚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你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
      在我国,夫妻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所以在离婚后,夫妻一方需要付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抚养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抚养费给付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吗? ...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
      事实婚姻分手协议有效吗?1、在事实婚姻关系当中双方签订的分手协议通常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存在着欺诈、胁迫或损害别人合法利益的条款,这样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如果是事实婚姻的话,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也不能通过协商或诉讼离婚,因为根本不存在结婚证,婚姻关系并...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夫妻在结婚后几年就因为双方生活习惯等不同而离婚,不管是怎样的夫妻离婚其实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实践中,要是夫妻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


·一、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应如何做?
      一、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应如何做?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