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若出现特殊情形的,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受理。对于在人民法院裁决后,另一方不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书写索要孩子抚养费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拖延离婚的最佳方法是什么?
      一、拖延离婚的最佳方法是什么?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给对...


·2023诉讼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在当今社会,结婚讲究的是一个“你情我愿”,双方达成共识后才会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离婚就不一样了,由于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夫妻中的有一方可能不会同意就此离婚。此时,执意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诉讼离婚阶段中最基本的是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接下来我们就...


·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
      亲身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实中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离婚,对方抚养孩子的话,那此时自己就不用抚养了。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即使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通常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以后抚养费付到什么时候 ...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若是夫妻离婚不具有涉外因素的话,那么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是属于涉外离婚诉讼的话,此时确定法院就不一样了。到底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一)在国内结...


·国家赔偿被告可以追加吗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因为国家机构行使职权给公民带来的不便利或者人身伤害侵权行为的话,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只要事实成立我们即可获得司法赔偿,但是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甚至至此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国家赔偿的存在,对国家赔偿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那我们能不能追加国家赔偿被告呢? 可以追加国家赔...


·离婚时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该注意什么(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


·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的年轻一代,越来越不愿意结婚,离婚率却只升不降。孩子由谁抚养是一个家庭破裂时必须考虑的事情,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将抚养权判给父母一方,当抚养权益判下来时,这个家庭抚养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呢?正确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在这里向您介绍家庭抚养协议书的正确...


·女方没钱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抚养费?
      一、女方没钱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没钱为由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时,对方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如果真的没钱支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的,但是当您有钱支付的时候,需要继续执行法院的判决,并把以前缺少的一并补上。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应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同时,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约定。这种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一般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违约。那么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可以么?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一、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其实被法院支持的离婚理由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民法典》明确列明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理由,这些事由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即可以据此判决离婚。这些理由共有五项,即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