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包括刑事方面的责任。而作为受害人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是可以提起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的,那具体来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一)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
  
  抢救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继续治疗费(凭医生诊断及建议)、辅助器械费(如假肢等)、康复费(医生诊断及建议)、误工费(没人实际收入及误工时间)、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交通费(凭票据)、护理费(各地标准不一)、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伤残补助金(考虑伤残等级,参考死亡赔偿标准)……,等等
  
  (二)对于受伤者亲属的赔偿
  
  交通费(凭票据)、误工费(本人实际收入摊到每一天及误工时间)、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双方协商)。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发生在哪里,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和死者生前收入、挣钱能力没什么关系。
  
  (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二、交通肇事罪赔偿的从轻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我国刑法仅对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作出了相关规定,而对交通肇事罪这一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并未作更为细致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事后赔偿这一情节应在何种幅度内从轻处罚多有分歧,这也使得交通肇事案件往往难以形成统一的处罚标准,导致对于相似情形的交通肇事犯罪往往处理结果迥异。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应将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明确规定为法定从轻情节。理由大致如下:
  
  (一)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符合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交通肇事罪是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驾驶人员)因违背其职责要求而实施的一种过失犯罪,其与一般过失犯罪的区别关键就在于,衡量此类犯罪危害性的大小不仅要正确看待其犯罪危害结果,还要全面分析行为人在特定义务上的过错程度。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作为专门驾驶人员不仅负有谨慎驾驶的义务,还负有事故发生后防止危害结果扩大、救助他人的义务。
  
  (二)事后赔偿作为法定从轻情节有助于统一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随着近年来各地道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肇事案件逐渐成为一种常见多发性犯罪。由于现有法律规定未将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而仅仅将其视为一种酌定情节,未制定统一的适用标准。
  
  将事后赔偿纳入交通肇事罪立法的法定从轻情节,有助于司法机关消除实践中的认识分歧,统一交通肇事案件的刑事司法标准,进而对此类案件作出准确判罚。
  
  (三)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案件中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
  
  如果将事后赔偿纳入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不仅有助于合理界定事后赔偿与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关系,实现交通肇事案件刑事处罚深层次的实质理性,而且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评价,完善交通肇事罪的刑事立法。
  
  要看实际赔偿的对象是谁,常见的就是受伤者本人、受伤者亲属。而此时针对不同的赔偿主体,自然赔偿的项目不一样。而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一样的,也是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
  
  


·交通二级伤残费对折算吗?
      交通二级伤残费对折算吗?交通二级伤残费不对折算,是根据一个具体的计算的方式和标准来进行的,比如说如果受害者的年龄没有达到60周岁的话,那么应当按照上一个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人均支配的收入,乘以90%的比例再乘以20年。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提交一般民事诉讼开庭多久时间?
      正常提起民事诉讼之后,我们的流程是需要经过法院来受理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关心的是多久开庭,提交一般民事诉讼开庭多久时间?根据有关规定,一般是在三个月以内进行审理,一个月左右就能开庭。详情请看下文。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


·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在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首先会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交警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致身体...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闯红灯多久处理?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闯红灯多久处理?1、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综合情况划分责任后,对有违法行为的一方...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驾驶人员像这样开车打电话违法吗?毕竟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操作,但实际对这种行为的定性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道路...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现在其中。有些不是很懂网络的人,就很容易遭到骗子的攻击,一不小心就损失了金钱。平时我们被骗了钱也要3000才能立案,可如果在网上被骗了,要多大数目可以立案呢,微信被骗300可以立案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微信被骗30...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交保证金,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一个约束,避免给招标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投标保证金的数额需要根据项目的金额才能确定,但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额限制,那么这个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 投标保...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
      个人劳务发票交多少税及怎么开?一、个人劳务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有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网约车也是如此。虽说国家对于网约车已经进行了规定,网约车也具有了合法的存在形式。但是,即便是珍贵的出租车还有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网约车更不会避免了。而大部分人对于网约车车祸怎么赔偿的问题不了解,法律对其也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下...


·出车祸误工费有年龄限制吗?
      出车祸误工费有年龄限制吗?对年龄是没有限制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


·万元以下车祸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万元以下车祸误工证明需要开吗?误工证明需要进行开的;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