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是什么?在公路建设过程中,评定资料的整理是关键一环。因为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打分,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定的载体, 是施工内业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组成及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规定,质量评定是对分项、 分部、 单位工程和整个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评定表式主要有五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工程汇总表。因此开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之前,要先将建设项目进行划分:(1)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 根据签订的合同,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2)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按工程部位划分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上、下部工程等。 由于公路工程里程较长, 可以按照3km路段为单元划分成多个子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例如路基土石方工程按照施工内容可划分为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处理等。路基土石方工程和路面工程还可以根据整公里或自然段划分为多个子分项工程。
  二、公
  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在具体填写过程中异议较多,理解不同,填写方法不同。主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平均值或代表值、合格率、权值、得分、减分、评分、质量等级等。在填写过程中,常遇到以下问题:(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一列所列10个检测值偏少, 无法填写上百个的检测值。在此, 建议增加一个实测偏差值填写栏目较多的附表更方便填写。(2)对于路基路面的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的合格率计算,应分别采用规范附表录所列数理统计的方法进行评定积分,并且要有单独试验检测表格记录检测结果。(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时,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按照路线前进方向1~3公里路段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但对小桥涵的评定如果按标准要求1~3公里的小桥涵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进行评定,建议增加子分项,每座结构物单独评定后再汇总。总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整理是施工内业资料整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做到“全、准、严”,做到文件、资料项目齐全,不出现缺少文件和频率不足等现象,确保资料整理与施工进程同步;确保资料填写的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经得起推敲和检查; 在资料格式和组卷上,严把审查关,不合格的内业资料严禁进入工程档案室。以上就是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对公路工程进行检验评定打分,是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载体。在质量出现问题时,会起到追根溯源的作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访问我们网站,我们将尽力为您解答。
  
  
  


·普通职工误工费证明找谁开
       一、普通职工误工费证明找谁开 找用人单位开具误工证明。 1、误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证明误工事实与误工期间,以及工资收入水平等。 2、工费车保险赔偿需要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


·一、员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一、员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 2、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3、若您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吗?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的,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


·劳动法是否可以克扣工人工资
      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非法招录童工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而要是在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又受伤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更重的。不过我们需要先了解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后离职。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


·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
      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限解码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若员工合同到期时处于三期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若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且职员也没有违反既定的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员工合同到期时处...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不可以同时享受,对于工伤待遇可以享有的情况下,一般是存在劳务关系的,而烈士待遇显然是不存在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是多少?
      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是多少? 一、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是多少? 工程款纠纷是属于财产纠纷的案件,诉讼费用依据工程款的总价按比例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一、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