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学校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孩子的安全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也是一所学校首要考虑的问题,在上下学上设立校车来保障学生安全。校车是专门为学生设计的客车,质量可靠,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存在很大的隐患,那校车超载怎么处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加强校车监管,保障校车安全;并规定校车须安装卫星定位和限速装置。2012年3月,中国校车新国标实施,上下车刷卡,家长就可收到短信。2、运营简介和要求(1)简介校车运营示范区是教育部于2011年8月26日规定的率先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六个地区,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黑龙江省鸡西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2)要求教育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校车工作基础,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主导,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校车购置、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学生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要落实试点经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校车超载的处罚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三、相关刑法规定
  1、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旅客运输车的超载、超速行为规定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对具体情形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具体情形要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刑九已经施行,相信司法解释很快就会出台。 2、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正式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3、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新法不仅约束司机,还同时约束了客车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乱来都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同时提到,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超员、超速多少算是“严重”,算达到入刑标准,将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一般超载的处罚就是扣分并处罚金,罚款的金额是按照超载的实际情况来定的,超载人数不同,罚金金额也就不同。孩子的安全要您一起来保障,确保校车安全问题就是最好的手段,需要群众的力量共同管理监督。
  
  
  


·交通事故不赔偿有什么后果对方可能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交通事故不赔偿有什么后果对方可能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


·借车给无驾照者该如何处罚
      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车主若在借出车辆前明知其朋友无驾照,将承担共同责任;如果车主在借出车辆前不知情,视事故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也将承担一定的过错责...


·发生了交通事故要如何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况,然而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也变的多发,严重的交通事故要受到刑事处罚,而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则要通过调解来解决,调解交通事故是要遵循相关法律的要求的,要在法律规...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


·交通事务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务轻微伤调解不了怎么办 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2、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


·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是怎样的
      在实际情况下,当我们还没有拥有自己的车时,那么我们的个人车位就是闲置的、不需要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考虑将个人车位出租,这样也就可以为自己带来一笔小小的收入。但在个人车位租赁时要进行签订相关的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关于个人车位租赁协议,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个人车位...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认定之后会扣车几天?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认定之后会扣车几天?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如果对房屋比较满意,有意向要购买,会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支付定金时会签订一份买卖二手房交定金合同,许多人不了解该合同的具体内容,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范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


·交通事故的多发
      交通事故的多发,一方面是由于生活水品的提高,人们的用车数量在不断增加,导致事故的频率加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交通规则的了解程度较浅,致使违规行为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肯定会有相关的赔偿,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身划痕险一般多少钱呢? 车身划痕险一般多少钱 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