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从学校步入社会职场是我们的身份转变的一个巨大的台阶,也是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的重大举措。每年各个企业都会涌入许多的新员工,从面试、招聘到入职。那么,今天我们要讲解的问题就是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什么叫入职 ?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
  
  新员工入职流程 ?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分为六个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 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 --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
  
  二、入职报到
  
  1、人力中心向新员工发放《新员工报到工作单》,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OA网上发布加盟信息更新员工通讯录。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负责安置座位,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编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中心。
  
  七、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
  
  不满一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按照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月计薪天数按21.75计算。
  
  因此,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是没有工资的。
  
  以上就是关于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依据上文,可以断定是没有工资的。入职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要学会适应工作,适应职场,很快就能拿到例休工资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作进一步的详细解答。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能随时辞职吗? 劳务派遣是不能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是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的,如果是想要辞职的,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就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终止不固定的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十分重要,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话怎么办呢?劳动者有怎样的权利,我们又该如何维护?我们会给您解答。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怎么办?...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必须要了解的劳动保障程序,工伤鉴定关乎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的切身利益。工伤鉴定标准是给出工伤鉴定结果的依据,工伤鉴定标准有一到十级之分,每一级标准下面都有与其对应的不同程度的工伤,八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什么? 一、八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


·试用期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没买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


·劳动关系不明确,或者很难自己确认的,这时候大家可以申请仲裁,
      劳动关系不明确,或者很难自己确认的,这时候您可以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估计您很想知道仲裁劳动关系收费吗。仲裁收费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的,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不收费的。仲裁也是确认劳动关系常用的一种手段,下面将在本文介绍劳动关系仲裁的有关内容。 一、仲裁劳动关...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职工同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发生合同纠纷的话,要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处理。而目前社会分工很细,用工市场也很复杂,有些人尽管付出了劳动,但是同单位之间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那么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不属于劳动合...


·追讨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工资的证据如下: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时间、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等相关证据。所以,劳动者平时一定要注意固定和保存相关证据。要是老板恶意欠薪的话,劳动者正确的做法是收集证据维权,向所在地...


·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工伤赔偿哪些项目
      在实践中,即便是不懂法的人也知道,如果自己实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那单位是要向自己赔偿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金应该由谁支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赔偿有什么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可以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合同不写薪资合法吗?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