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工程作为工程的一种,关系到人民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因此相比较其他工程,对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而消防工程的施工方要想工程验收更加合格,在施工前后都需要严格按照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操作,做好消防工程的每一步,既可以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注重施工图纸
  
  审核 施工图纸的审查是技术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否保证消防安装工程顺利实施,关键取决于在施工之前要彻底解决好在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消防施工的特点,主要解决好如下问题:
  
  1、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国家及有关的技术政策、经济政策和有关的规定;
  
  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特殊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要求;
  
  4、建筑、结构与设备、管线有无矛盾,设备层尺寸及管井、楼层厚度是否满足安装要求;
  
  5、图纸说明施工齐全、清楚、明白;
  
  6、图纸上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交叉点、连接点是否相符;
  
  7、器具安装、设备安装基础、空间是否合适;
  
  8、尺寸、标高位置是否正确;
  
  9、管道材质、做法、连接是否合理;
  
  10、各种管道、器具、设备固定方式及卡架形式是否满足要求;
  
  11、结构是否牢固;各种试压、测试、检验标准是否明确;
  
  总之、图纸会审前必须把图纸弄清、吃透,彻底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施工顺利的进行打下基础。
  
  二、注重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安装的纲领性文件,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要依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去组织,并达到以下要求:
  
  1、工程概况要把建筑形式、层高、结构做法,包括墙、楼板做法交代清楚,另外介绍本分部工程承包范围及施工特点(这点要求深读合同);
  
  2、编制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施工合同(协议)、施工图纸、图册、施工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地方法规要求、劳动定额;3、施工准备主要包括技术准备、物质准备、施工现场准备。
  
  (1)技术准备包括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审图纸应在自审图纸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的不同管理层会审,应提出明确要求,技术要求应做到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物质准备、应明确材料、设备的采购范围和供应方式,所选用机械设备及小型工具数量、计划进场时间;
  
  (3)施工现场准备必须向总包单位提出所需材料堆放地、现场休息及办公用房,并明确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的组成。
  
  4、施工技术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施工特点,按照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说明采用的管材及附件、设备、连接敷设方式、固定卡架要求、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允许偏差、冲洗、试压、调试要求和步骤等;特别强调工序搭接问题,以及要重点控制部分;
  
  5、施工进度计划要参照、根据本专业施工所需用条件和工序搭接,以及阶段性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来安排。要安排好施工顺序及工序搭接;依据劳动定额计算出工数;
  
  6、编制计划是要做到工序搭接合理,作业班组相对稳定,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缩短工期;
  
  7、施工技术措施主要有保证质量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安全措施、成本控制措施。
  
  三、强化安装施工管理
  
  1、在实施安装前,首先要把消防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质量验评标准等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安装施工顺序严格按照“主管、干管、支管、试压、油漆、设备连接”的顺序;
  
  2、管道的安装要根据设计图纸定的坐标、标高,采用支、吊、托支架安装。各管段工艺要依次均匀粘接,各预留口要封严防止杂物掉入管内堵管;
  
  3、电气安装前,要严格挑选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相关设备材料都必须具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产品型号和系列等内容;
  
  4、所有进盒的电线管,必须采用锁扣连接,做到一管一孔,并保证完好无损。对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均应做到密封处理,电线管路加保护管;
  
  5、盒、箱开孔要整齐,管孔不得开长孔,应采用手电钻或液压开孔器进行开孔;
  
  6、导线的接头要用绝缘带再包上黑包布,确保电线绝缘性能。
  
  7、配电箱、柜安装应在土建地面施工完成后进行,墙柱上明装箱也应该在土建施工完成后进行,而暗装配电箱、接线箱应在土建抹灰装饰前,根据抹灰厚度进行。
  
  四、强化安装与土建协调配合
  
  土建工程是所有安装施工的前提,土建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消防安装和施工,二者的协调配合,是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 施工开始后,定时与土建人员碰头开会,协调施工问题,使施工在质量标准、施工方法等方面一致,减少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加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材料和设备质量的好坏,是消防施工能否顺利进行的保证,所以必须从源头上对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首先要求进场的原材料和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技术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产品性能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对不合格产品必须清退,一律不得使用,确保产品质量,严把质量关。
  
  六、加大监督力度严格
  
  质量验收工作 没有监督力就没有执行力。
  
  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员要认真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对各项工程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做好各种施工试验和隐蔽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通知班组整改。
  
  要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按照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需要从施工图纸、施工管理、施工材料等等多方面管理,任何一项都不可忽视,只有做好了每一步的消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这样做出来的消防工程才更加合格,同时如果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没有达到标准,也可以积极的按照要求进行改正。
  
  


·农村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现在追求的家家户户迈入小康已不再是梦想,即便是农村,在这样快速的社会发展中也逐渐跟紧了步伐,村子里的小洋楼也越来越多,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观念也在逐渐完善,那么在农村,农村房屋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我们来听听我们是如何回答的吧。 一、农村房屋工程...


·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是由单位发的。但是工伤赔偿是由社保缴纳机构,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认定后发放给公司再赔偿给劳动者。值得注意,工伤赔偿不是公司直接赔偿的。但是很多时候,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赔偿?在公司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为...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在实践中,加班费争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劳动争议,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法,所以导致一些问题在实体上适用法律的困难。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需要确定好加班工资的基数,那么,应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大多数人普遍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的双方之间就存在了劳动关系,在双方权益受到侵犯时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其实不然,在实际的情况中,劳动力关系的判断是比较复杂的,用人单位常通过各种方法来推卸责任,那么如何判断劳动关系? 一是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能得到赔偿吗?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也是劳动者再就业以及享受失业相关政策的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一旦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会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一定的损失,我们根据这个问题整理了与之相...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丧葬费: 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
      要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发工资吗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工资。但是,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可以单独起诉劳动者要求该劳动者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


·重庆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职工家属等往往会关心工伤补偿问题,首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找相关工伤鉴定机构办理一系列的鉴定手续,同时准备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要用的材料。接下来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重庆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重庆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准备...


·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的可以工伤认定吗? 非法用工单位主要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后,其本人或亲属要求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赔偿时,往往因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好确定而得不到及时赔偿。究其原因,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