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录用员工,双方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有时候,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没有同时签署劳动合同,其实这个时候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职工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65号令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由此可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该在一个月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逾期没有签署合同,职工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自行离职,不用承担责任。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纠纷的,职工可以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准备好有关证据,如果举证困难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证据。
  
  
  


·暑假工工作待遇最低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每当放暑假的时候都能够看到许多发传单或者在网吧中当网管的学生,这类人我们称之为暑假工。打暑假工在我们社会中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是暑假工工作待遇有最低标准吗?这个恐怕许多人都不知道,我们通过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各位打暑假工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暑假工: 1、“暑假...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


·劳动者在认定工伤后,要积极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拒
      劳动者在认定工伤后,要积极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拒绝了劳动者的工伤索赔请求,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来说,工伤索赔的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45日内审理结案,最长不得超过60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且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如何进行工资福利合理避税?
      如何进行工资福利合理避税?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


·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每个人在工作过程中都有可能会受伤,根据受伤程度的大小会将工伤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受伤者所在的单位也会根据不同的等级对受伤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对受伤者的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受伤员工还能享受单位提供的什么待遇。 一、四级工伤保留...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用,它是属于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工资,按照6个月发放。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偿的规定是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十一和中秋节同一天怎么给工资
      十一和中秋节同一天的,当天加班工资还是按照三倍给付,与正常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一致。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


·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
      说起工伤,您肯定都不陌生。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您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意想不到的意外,导致自己受到工伤。在遭受工伤的第一时间,您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能有机会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
      其实劳动本身就是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合作的一种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并不是卖身契,因为有些劳动关系转换比较频繁的用人单位,面对频繁更换的劳动关系不检讨内部的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反而对提出离职的员工百般阻挠,以各种借口就是不正常的给其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
      作为一名劳动者,达到一定的年龄,是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安度晚年的,可是,也是有很多情况,是达到了退休的年龄,仍然在工作的,可是,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呢?在我们进行判断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断的。 一、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用人单位与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