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会发生一些家暴等事件,家暴的产生在我国引起了重大的关注,因此,国家对于这个问题十分的关注,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措施进行规定,比如说现在正在实施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干预机制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创建背景
  2008年7月,国家公安部、全国妇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家庭暴力案件处置纳入到“110”出警范畴,为打击家暴提供了坚强可靠的警务处置依据。国家七部委文件下发后,同江市妇联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对家暴问题开展了调研,全面分析当地家暴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现状,多次与主管市领导汇报,与公安局沟通协商,200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了同江市“110”反家暴报警中心,并在市区3个派出所和乡镇11个派出所同步成立了“110”家暴报警投诉站。至此,同江市市乡村三级“110”反家暴投诉网络全部建成。在“110”反家暴投诉处置工作中,兴华派出所和繁荣派出所在基层14个派出所中率先实施三级预警干预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探索总结,形成一整套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的工作流程,从2010年3月开始在全市其余12个派出所进行推广与实施。2010年8月,同江市繁荣派出所的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工作在全省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主要特色
  “110”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机制有一整套信息工作表、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其执行强有力的支撑,每一级有其具体措施,环环相扣,逐一落实。在反家暴三级预警干预中,一级干预工作要求做到深入细致,处置得当,教育深刻,症结找准,指导有力,监管有效,是确保家暴不升级的关键所在。同时,三级预警干预机制得以有效落实,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突发应急制、统计分析制、定期回访制、督办检查制等制度,明确办案的流程和职责,为每一级措施落实提供依据和保障,真正使三级预警干预机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具体做法
  一级出警干预。接到报案后,“110”投诉站及时出警,保护受害人措施得当,建立受害人信息档案,为受害人提供信息卡。接着对施暴者提出警告处理,予以批评教育训戒,及时介入心理疏导,深入分析家暴症结所在,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婚姻观念和科学处理家庭矛盾的方法。纳入一级警务干预的家暴家庭,派出所和社区启动一级关注,将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家暴现象不升级。二级干预上升至“茧式监视”。由暴力家庭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周边邻居、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受害家庭进行“茧式监视”,密切关注,发现矛盾苗头及时疏理,确保家暴事件的不再发生。在社区专门开办“丈夫学校”、建立“心灵驿站”,为有问题的丈夫开展宣传讲座,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和心理辅助治疗。三级干预为终级警务干预。对重点家暴家庭实施三级预警干预机制,特别是已经接受过一、二级干预的家庭,派出所会启动“警务监视”,加强附近的警备巡逻,表明警方的严重关注。社区和派出所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必要时采取有力措施对施暴者进行打击。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反家暴三级预警主要是一整套的措施,其中包括一级是出警进行干预,第二级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监视,第三极是警务的干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般离婚无法就财产的分割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那此时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的...


·当事人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离婚从方式上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在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权分配上面出现纠纷的话,往往要走司法诉讼程序。在提请诉讼之前,当事人应该准备好诉讼书等相关资料,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去哪起诉?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当事人起诉离婚去哪起诉?...


·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财产代理权的规定是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主体便是夫妻双方,不论夫妻双方采用何种财产所有制,夫妻双方都享有这种法定的家事代理权。 在我国婚姻法修订之后,事实婚姻已经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它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事实婚姻的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确切的...


·一、无锡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一、无锡抚养费一般多少钱?无锡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但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小三起诉男人重婚可以吗?
      小三起诉男人重婚可以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告对方重婚罪。需要准备证据包括:1、本人的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离婚后再结婚去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结婚去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


·女方失明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能否获得抚养权?
      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因为离婚而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具有争议的就是抚养权的问题。父母双方离婚后,大多数父母都想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关于抚养权的判定虽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很多,判定结果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那么女方失明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应该怎么判...


·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吗?起诉离婚分财产对方不同意法院能判离的,毕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都很开放,有很多的年轻人觉得结婚证就是一张纸,可有可无,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领结婚证就举办了婚礼,但是婚后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不想在一起生活了,想要离婚。那么,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没结婚证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的相关...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
      无效婚姻需要法院判决吗?无效婚姻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对于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双方一旦感情破裂就会想到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也成了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己协议离婚,一旦有一方不允许离婚,就会变得麻烦。这个时候有些夫妻会选择分居,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最新《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下面是我们的解答,请仔细阅读。 ?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