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现如今,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自主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发展。这些微小企业在进行创业和发展的时候,免不了会进行融资。但是微小企业融资时会存在不小的风险。为了使微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管理制度。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形象。小微企业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同时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尽快达到银行的融资要求;其次,经营实行差异化定位,制定操作性强的目标。
  
  (2)完善领导者综合素质及股权结构。领导者要懂经营会管理,善理财,高品质。另外,小微企业第一与第二大股东要保持较小持股比例,避免由少数股东控制,构建良好信用。
  
  2、建立开放的金融市场。
  
  (1)培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一家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转型期利用政府力量配置资源;其次,加强区域性中小银行体系的建设,赋予其针对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审批权力。并且还可以设立民间融资及社区金融机构,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2)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我国虽已建立创业板市场,但容量有限,应加快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建设,此外,尽快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为小微企业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3、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1)建立相应担保公司条例,规范担保公司行为.
  
  (2)将动产抵押、浮动抵押引入信贷实践,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困境。
  
  (3)“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规定银行将其在当地吸收的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满足当地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解决欠发达地区融资问题。
  
  4、建设社会风险保障体系。
  
  (1)完善小微企业信用征信体系。政府牵头,建立全国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同时,改进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办法,特别是法人代表、控股大股东的信用等级评定。
  
  (2)加强“银企保”的合作。加强银行与担保公司间交流,二者风险共担;同时,允许保险公司参与信用担保,进一步分摊贷款风险。
  
  (3)建立再担保制度。再担保可运用财政资金专项开展,即将一部分资金提前提供给信用担保机构,待信用担保机构从企业收回求偿权后,再按比例将部分代偿金返还给再担保机构,从而保证信用担保机构所持债权的流动性。
  
  二、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由于小微企业资质偏低、缺乏抵押质押担保等因素,融资难、融资贵是全球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小微企业融资遇到的瓶颈和难点主要体现在:
  
  1、资渠道非常有限
  
  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机构融资条件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较长,金融供给服务跟不上,工业企业获得授信资格比重低; 上市、股权融资等目前只能服务于小众企业,新三板、股交中心交投不活跃,尚未实现盘活资产、发现价值功能,新三板企业的综合税负高达138%;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集合债融资成本高、违约风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规模萎缩;小额贷款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服务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限。
  
  2、微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小微企业融资除面临高企的贷款利率外,有效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评估费续贷费用等各类成本也推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向银行贷款仅能拿到评估值30-80%的贷款,且部分以承兑汇票形式开出,企业应急周转的“过桥”资金需付出高额成本。小微企业从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等获得融资,其平均借款利率近20%左右,远高于资金真实的价格成本。
  
  3、贷款上升和信息不对称制约小微金融业务
  
  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小微企业融资高风险特征显现,银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上升。目前国内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左右,不良贷款主要增长点来自小微企业和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因信息不共享造成银企信息不对称、传统信贷模式下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制约了小微信贷业务发展。
  
  4、微企业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够
  
  小微企业信贷产品限制条件较多,个性化、差异化信贷产品较少,在支持方向上流动性贷款多、建设性贷款少; 在风控方式上抵押贷款多、信用贷款少; 在贷款期限上一年期贷款多、超短期和长周期贷款少,难以满足“短、小、频、急”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银行开出的承兑汇票拉长了企业的回款周期,加剧了资金短缺问题,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有待加强。
  
  5、贷公司和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困境
  
  目前全国小贷公司超过8000家,贷款余额近9000亿元。小贷公司面临资金来源缺乏、信息获取成本高、风险控制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互联网金融是遵循互联网经济规律而生的健康式创新,面临着金融机构牌照、信息归集和披露、P2P平台资金错配、征信体系如何对接等问题。
  
  微小企业如果想要规避融资风险的话,可以首先改变一下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建立开放的金融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等。也就是说,微小企业要尽量的完善自己,这样在融资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避免了因自身的问题而融资受限得问题。
  
  


·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


·企业动迁赔偿标准有什么内容?
      企业动迁赔偿标准有什么内容?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费用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院企业改制司法解释 ,企业改制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法院应当受理由于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债权转让纠纷,出售合同纠纷,国企改制,原来企业债务,应当由改制以后单位承担,企业通过增资,改为股份公司,债务由改制以后企业承担,企业重组,新建公司承担...


·隐名股东持股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隐名股东持股协议的无效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
      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吗? 一、办理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统一办理,并提供: 1.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需地税盖章); 2.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伤生育)或《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税凭证》(工伤生育); 3.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设立分公司也应当依法到分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 个体户您可能会多多少少听说过,同时您比较常见的应该是公司,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一些规定,因此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公司法里个体户?...


·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
      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 一、增加股东股东决议怎么写? 增加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原股东:??????? 、及新增股东:???????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注销股东承担责任有哪些?
      企业注销股东承担责任有哪些?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


·公司法任意公积金有限制吗?
      公司法任意公积金有限制吗? 公司法法定基金主要是弥补亏损和转增公司资本。在弥补公司亏损时,一般应先用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时再使用资本公积金。因为资本公积金的获得比较困难,而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获得比较容易。所以,在弥补公司亏损时,使用法定盈余公积金是经常性的。 一、公司法任意公积...


·有限合伙企业应予解散的原因有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应予解散的原因有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应予解散的原因有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