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了以划拔的方式取得以及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如果是以划拨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缴纳一定的费用。那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二、招标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出标价,又提出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开标、评标、决标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招标出让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
  三、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四、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不具有公开性,人为因素较多,因此对这种方式要加以必要限制,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以权谋私及国有资产流失。这些不同的出让方式都有各自的特点,而不同性质的土地所采取的出让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一些具有升值潜力的土地的使用以人可能会采取拍卖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以期获得更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一、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 3、赠与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4、受赠人负担的义务。 5、土地增值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6、土地用途。 7、违约责...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 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


·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
       饭店是我国一类经营性的场所之一,我国对这类场所实行一定的税务管理。相关的饭店经营者要按照我国的向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下面我们就饭店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费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个人居住的房子是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将房子由于商...


·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费怎么算? 土地使用权费计算依据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


·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对孩子来说,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不管是判给了其中的哪一方,但是作为孩子的父亲母亲来说,都没有资格剥夺孩子要见自己父母亲的这种权利。这不仅是孩子的权利,对于孩子的父母亲来说,探视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一、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无论是哪,都是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并不是一直能拥有这个权利的,比如拥有人生病而死,或者自动退出此权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人来继承该权利,法律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有些是部分继承,有些是全部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于家...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 二、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卖进行的,有些居民在土地证上看到期限的时候,就会想到如果使用权到期了如何处理的问题,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有哪些规定呢?1、《...


·国家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一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1.房...


·如果土地使用证办错了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证办错了怎么办?在我们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们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可是,如果出现土地使用证办错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其实,我们是有一定的办法可以进行挽回的,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方法以及办理流程的知识。 一、土地使用证办错怎么办...


·多巴镇征地补偿标准的纠纷怎么解决
      多巴镇征地补偿标准的纠纷怎么解决 青海省西宁市的多巴镇在当地的发展也是比较快速的,是属于青岛省比较著名的一个高原小镇地区,我国的青藏铁路,宁湟公路等多种国家重要公共设施都贯穿于多巴镇。所以这些公路在修建的过程当中都不可避免的是要征收多巴镇当地市民的土地的,在多巴镇有市民可能因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