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所有在做工程的人都对于工程的质量非常的在意,毕竟工程质量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成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工程,每一个工程的质量的评判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困惑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保证项目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1、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撑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2、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
  
  二、基本项目
  
  1、模板接缝宽度应不大于1.5mm。
  
  ★ 检查数量:按梁、柱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圈梁每30~50m检查1处(每处3~5m),但均不应少于3处;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左右高为1个检查层,每面为1处,板每间为1处,但均不应少于3处。
  
  ★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楔形塞尺检查。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 每件(处)墙、板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不应大于1000cm2。
  
  ★ 每件(处)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不应大于400cm2。
  
  ★ 检查数量: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胶合板面板的质量标准如下:
  
  板面平整度(2m托线板检查)±2mm
  
  边长误差±2mm
  
  边长垂直度(用2m托线板检查)±2mm
  
  对角线误差±3mm
  
  相邻胶合板拼缝处高差±0.5mm
  
  4、大模板框架(竖肋和边框)中,竖肋用槽钢,边框用角钢。其质量标准如下:
  
  边长误差±2mm
  
  垂直度(用2m托线板检查)±2mm
  
  对角线误差±3mm
  
  平面挠曲(用2m托线板检查)±2mm
  
  相邻型钢接缝处高差±0.5mm
  
  焊缝高度4~6m
  
  三、允许偏差项目
  
  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如下规定。
  
  轴线位移±5mm用尺量检查。
  
  标高误差±5mm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截面尺寸基础±10mm用尺量检查
  
  柱、墙、梁 4mm或-5mm
  
  每层垂直度±3mm用2m托线板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用直尺和尺量检查
  
  表面平整度±5mm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移±3mm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预留洞中心线位移±10mm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10mm
  
  首先就是一般在承包工程的时候都会与当事人进行约定一些具体的要求,并且法律上也会有一些参考的数据,并不是说不允许有误差,但是误差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超出的就不允许了。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什么?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的组成是什么? ?(一)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应怎么办?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应怎么办?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究竟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


·公司没办入职不发工资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招收员工,必须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但仍有许多企业不遵守该项规定,以各种眉目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等应得报酬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对此,劳动者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公司没办入职不发工资怎么进行劳动仲裁?详情参考下文。 一、什么是劳...


·大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
      大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 大陆工厂倒闭赔偿多少? 工厂倒闭,也就是破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冲突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已经加入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
      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 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庞大的,特别是支付工人工资。当然,及时发放工程款才能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而且发放了工程款,会写一份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防止发生纠纷。那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拖欠工程款的证明...


·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一、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一、出差上下班工伤认定是工伤吗?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