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鉴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是工作中难免发生的事故,很多人在工伤发生后会申请工伤鉴定,等待工伤鉴定结果,然后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在什么时候做,如何申请。那么,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鉴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后多久才能做工伤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申请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三、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应提交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濮阳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综上所述,在当事人工伤医疗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才能做工伤鉴定。申请鉴定时间会根据当事人身体恢复程度不同,身体状况而不能确定。申请鉴定时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鉴定?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买菜算不算工伤规定同时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确定了三个思路:一是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二是对“工作时...


·一、开除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开除员工代通知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十一两班倒加班工资怎么算?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更加充分、完善的保障,国家法律不但明确规定了每天允许的企业或单位正常的工作时间,劳动法也对员工加班时的权益保障问题做了明确的说明,对于加班费的问题每个员工都很关注,特别是节假日加班的情况,但是现实工作中会出现两班或三班倒的工作情况,...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


·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


·工程质量鉴定的必须条件是什么
      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最好是会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的建筑造价工程师。《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员工扣罚工资为负数是否合法
      员工扣罚工资为负数是否合法?不合法,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但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具体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


·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41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


·单位倒闭补偿员工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之前基本上都是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保障我们工作利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我们国家的法律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对于现在单位倒闭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单位倒闭是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那么单位倒闭补偿员工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一。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