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夫妻离婚可以把房子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吗? ?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约定财产的处理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约定财产的处理方法?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书面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 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婚姻家庭中采用较多。?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 ?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有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
  
  
  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有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四、司法实践中对此的处理的意见: ?
  
  
  我国法律对此情况如何裁决没有规定,导致相同的情况可能判决结果会相反。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协商一致处分自己的财产,将房产赠与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方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
  
  所以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最好另行拟定房产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五、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
  
  
  但是,同时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所以,将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也应当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存在很大限制。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离婚房子留给孩子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留给孩子是可以的,在法律上也是站的住脚的,但是留给孩子还是有风险的,毕竟未成年人对房子的所有权很有可能被别人侵犯,所以还是要交由监护人代理。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1、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1)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拆迁抵押房屋纠纷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拆迁抵押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城市房屋...


·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如今,男女结婚的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也就是由父母资助买房,那么男女在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房产又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
      鉴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在买了农村房屋后,发现该买卖是无效的,对此他们十分的焦急。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怎样才能有效的进行买卖农村房屋的活动?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怎样才有效 根据我...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房屋增值了90万 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 【案例】 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
      顾名思义,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给予被拆迁户一定的补助,安置给其的房子,也叫动迁房。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只要有被拆迁的需要,都要给予补助,既然是安置给个人了,那么居住者有权对安置房进行买卖。因为国家政策时时变化,那么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是什么呢?在对安置房买卖最新政...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几种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几种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


·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有的人在新买了房产之后,就会打算将自己之前的房屋出售,而此时出售的就属于二手房了。在价格上面自然要比新房的价格低一些。而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委托中介公司)发布房源信息 现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用都由...


·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
      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这其中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若购房者不小心注意的话,那么日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具体来说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租客由于工作临时调动,家庭变化或者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想提前与房东解除原租赁合同。但是在实际解除租赁合同谈判的过程中,由于房东与房客的认知存在差异,导致中间存在诸多障碍。那么,未到期房的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 提前解除租...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