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所呈现出来的样子也是比较多的,有些情况下只要符合国家的规定,有些公司也仅仅是挂了一个名,但是并没有实质性的经营范围,这种情况在贷款呀或者其他方面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尽管是挂名公司,也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那么生活中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好吗?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利弊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权是公司经营权、签订合同、签署各类法律文件、参加诉讼。
  
  1、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民法通则》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票据法》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3、参加诉讼、签收法院送达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七十八条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二、法定代表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尽管该公司在实际范围上属于挂名公司,但是没有人敢确保公司以后经营的内容和范围是什么,所以自己需要经过权衡利弊,谨慎考虑以后,再决定是否担任公司法人。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当今社会,创业是一个非常时髦的词语,很多人在现实的生活中满怀一腔热血进行创业,您都知道,创业非常的辛苦,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行事,比如在进行融资的时候要慎重对待。那么,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创业企业融资方式包括...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控制好企业与环境和人的关系十分重要。...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要想创办公司的,自然需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此时就需要刻公司印章,并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现实中,有的人却伪造公司的印章,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是我国对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 印章作为单位或公司的法律有限凭证,在日常的使用上都应该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那公司法人章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要求,首先我们在这里要告诉您无论是公司法人章或其他公司印章都做为公司的法律凭证,应该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和专人保管,禁止他人篡改挪用。那我国对此...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如何理解控股公司?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子公司、分公司,而其中对于子公司很多时候都是控股的,但此时却不属于全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尚未达到100%。而说到控股子公司,您知道这是指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


·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深圳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是公司对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的一个公示,这一声明明确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的时候更好地履行义务,也使得合作方能够清楚了解公司的法律责任,避免出现超出公司法律责任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且能够在发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