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五)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这样被法院采信的几率高。
  二、当事人收集分居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分居的原因。《婚姻法》规定适用本项判决离婚时,法院应当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二)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逃避抚养责任,自然也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三)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四)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两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是事实或分居未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以上就是对“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问题的解答,同时还为您介绍了在收集分居证据时的一些注意问题。夫妻要想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具体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


·2018年婚后的监护人是谁
      2018年婚后的监护人是谁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第一监护人应该是丈夫.他对你有监护义务。 关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职责),将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定标准父母离婚时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判定标准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


·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民
      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


·子女抚养费标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
      子女抚养费标准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对于离...


·一、无固定年收入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无固定年收入抚养费如何计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


·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权
      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开庭?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开庭?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来进行判决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支付?
      父母有抚养自己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即使父母之间解除了相应的婚姻关系,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却依然需要父母继续履行,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情况,对子女进行分配,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支付? 一、离婚...


·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茂名最新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