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公司的出资方在公司法中被称为股东,由股东组成的会议就是股东会。公司法赋予了股东会很多权力,股东会行使权力可以进行公司的管理决策等重要事情的决定。在我国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东会的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大会的流程
  
  1、股东大会的召集
  
  (1)股东大会的主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由此可见,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拥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元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即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召开。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元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2、股东的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但是,股东有时也会有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没有被董事会提出来,因此,《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赋予持有一定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然,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是指股东大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股东大会是否规范运作、其决议是否存在瑕疵的前提和基础。
  
  在议事规则里,可以规定股东大会如何召集、召开,其职权如何行使,审议和决定事项的提案等一系列运作细则。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人有效表决权总数。
  
  5、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提起诉讼的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在现行的法律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股东会的权力可以决定公司中各种各样的大事的决策,选择经营方向、选任经理等、另外,除了法律意外公司章程还可以赋予股东会更大的权力。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


·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该怎么处罚?
      侵占公司财产罪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此时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那要是经过认定确认行为人真的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此时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该怎么处罚 《...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吗?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有规定吗?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有限...


·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
      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任何独资公司的投资者对企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的一些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债务债权责任,这些都是需要独自企业家在公司日常经营的过程当中需要解决的一些事情。同样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外商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问题,也是按照我国境内现...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正本复印件4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A4)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A4) 4、公章、法人章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开户行名称及帐号 6、企业联系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法人...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变更前后公司的名称等的资料,具体的资料如下: (1)领取核名通知书 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 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吗?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吗?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应当向法人代表报告,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


·中国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中国刑法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变更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的变更,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想要挣钱可以自己创业,此时可能需要设立相应的公司,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随着新公司法的修改,很多人不清楚如今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商注册 (一)办理名称预核准(在网上申请,2至3个工作日完成)...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概念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中记载的事项请求予以变更而产生的纠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