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在这个市场经济时代,公司分分合合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你知道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公司分立的程序是什么?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阐述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的程序。
  一、公司分立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派生分立,也成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以上新公司。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分立形式:合并分立。合并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以其资产的一部分或分成若干份的全部资产,同另一个或另几个公司的部分资产共同成立一个或几个公司。
  二、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立的程序有:首先,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要做出公司分立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次,订立分立协议。再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第四,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牵涉公司财产分割,公司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最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要办理变更登记,新成立的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分离出来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公司分立的种类和公司分立的程序两个问题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分立债权债务如何处理问题,请您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会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
  
  
  


·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
      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怎么改?在生活中,公司经常发生股权转让的现象,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也应当进行相应修改,《公司法》中也对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修改有明确指示。由于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内最高行为指导标准,所以需要非常谨慎对待,修改公司章程也是一项非常具有专业性的任务,那么公司股权转...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提供的法律服务更为客观、专业、方便公司法务人员属于公司内部编制,因此职责上多有隐形的限制。在做决择判断时,也因为公司内部人际关系或个人利益等多有掣肘。外聘的法律顾问则不会介入内部利益格局,可以提供独立冷静的处理意见,相对来说更加客观。专业的法律顾问还经常参与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费用是怎样的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费用是怎样的按照时间损失赔偿,侵犯公司名誉权属于侵权行为,因此侵犯公司的名誉权是要赔钱。但差不多性质的案件最终的赔偿数额却差异很大。建议您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您减少赔偿额度。二、侵犯企业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


·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需要牌照吗?
      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需要牌照吗? 一、不良资产处置公司需要牌照吗 需要,处置不良资产应当符合以下审慎性条件: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资本; (二)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适宜于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专业团...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几种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几种 一、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有几种 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


·一、公司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公司股权属夫妻共有财产吗?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共同财产并以其个人名义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单独获得股东身份,在经济形态中比较的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配偶与非股东配偶之间的关系,在法理上尚无统一的定论。学...


·子分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同吗?
      子分公司之间需要签订合同吗?分公司与子公司能签署合同,这个合同不能对外,可以处理两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
      注册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可以吗可以,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是公司股东。不是股东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公司经理担任。对于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数额。《公...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
      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什么?董事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方式是可以通过直接拨打相关的税务机关的举报热线,或者是在相关的网站上面来进行一个留言等,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与分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与分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收购企业流程是什么?
      收购企业流程是什么? 一、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