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就解除了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建立的血缘之上的关系,法律规定是不能够解除的。因此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就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一般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二、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有以下的情况:
  1、不足2周岁的孩子怎么判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也就是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母亲,身患传染性疾病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除外。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怎么判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考虑之前的抚养关系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考虑十周岁以上孩子意见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可以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实践中不管离婚夫妻是不是不想要孩子,都是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轮流抚养的方式。而要是离婚夫妻不能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离婚时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了,原则上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自己健康成长的,那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都是怎样的
      婚姻的状态并非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出现无效以及可撤销婚姻,而这些都是当事人应该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无效婚姻,此时对双方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还会产生一些法律后果。那究竟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常常在争夺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面闹上法庭。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做出裁决。一般通用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那么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为您讲一讲。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


·一、出轨不构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诉离婚了吗?
      一、出轨不构成重婚罪就不能起诉离婚了吗? 出轨不构成重婚罪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提起民事诉讼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


·柳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人的
      柳州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一方起诉要抚养费需要多少钱我国《民法典》规定
      一方起诉要抚养费需要多少钱我国《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


·德阳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前段时间我们知道了中国开放二胎政策,这就让有的人放宽心了不少,但对于二胎的相关政策我们还是需要去了解一下的,对于二胎的生育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然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在德阳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我们根据下文具体了解一下。 德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


·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
      在夫妻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况,在这时,财产分割成了一个必要环节。可是,在二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上,许多人就不太清楚了。那么,夫妻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时分配原则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婚夫妻房产如何分 ...


·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您对无效婚姻了解吗?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吗?通常婚姻缺乏规定的要件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婚姻无效了,此时就要按照无效婚姻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先来告诉您关于无效婚姻的类型问题。 一、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


·在我国收入来自女方离婚财产如何分
      女强男弱的婚姻关系在当今这个时代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现在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奶爸专门在家照顾孩子的,而女方在外挣钱养家的这种情况。这种现象在当今这个时代看来也并没有什么不妥的,问题是有些处于这种模式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收入来自女方离婚财产如何分? ...


·离婚后女方金器要不要还?
      离婚后女方金器要不要还?离婚后女方金器一般不需要还,金器的处理办法可以参照彩礼的相关规定,若是满足相关条件的,那么男方可以提出返还的请求。关于结婚彩礼归还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