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的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应经由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才能得知,法院会根据受害者所受伤害的大小对犯罪人员进行量刑。那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伤害案件没有司法鉴定可以定刑吗?
  只有进行了专业的司法鉴定,才能够判断是轻伤、重伤、还是轻微伤,这是划定刑事还是民事案件的标准,因此必须进行,如果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的程度,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七十五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二、伤害案件司法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会决定法院对犯罪分子的量刑轻重,如果没有进行司法鉴定,就无法量刑,所以伤害案件应对受害人进行司法鉴定。但如果伤势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无需进行司法鉴定。
  
  
  


·法律规定诈骗罪犯罪数额是多少
      诈骗犯罪与盗窃罪一样也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而在定罪处罚的时候,也是需要充分考虑到犯罪的数额、情节的,此时不同的数额、情节,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那其中该如何认定诈骗罪犯罪数额呢?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又是如何规定诈骗罪数额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诈骗罪犯罪数额是多...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的,就有罪...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如何量刑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如何量刑?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


·收多少算受贿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不少人认为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那么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构成受贿罪也是有数额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那么也只能认定为一般的受贿行为。究竟要收多少算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收多少算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则是根据所判主刑和刑期进行确定的,在考验期内要求缓刑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有犯罪,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在影响社会秩序的各种事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但不能否认的时候也有少部分公民行为是非常恶劣的而被刑法归纳为是涉恶的犯罪行为,但很多人在作出这些恶劣行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其性质。那么, 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一、涉恶九类犯罪指的是哪几类? 涉恶案件共“九类...


·抽象危险犯的罪名主要有什么
      抽象危险犯的罪名主要有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5、伪证罪6、遗弃罪7、传授犯罪方法罪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


·绑架罪和抢劫的区别包括哪些
      绑架罪和抢劫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绑架罪和抢劫的区别包括哪些 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


·缓刑期满后如何处理,如何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缓刑的话,那一般会同时做出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而确定考验期要根据实际判刑的情况确定。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满后就需要对犯罪分子做出下一步的处理,此时缓刑期满后如何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满后如何处理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


·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
      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是指行为人仅在预备阶段就停止犯罪的人。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