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缓会死吗,死缓该如何减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法律规定,死缓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非常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实它也是一种死刑的执行制度,很多人对死缓都有一个疑问,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缓,那么还会不会死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死缓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5、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三、死缓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因此,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缓,一般而言,只要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都不会死,而且会减为无期徒刑,当然,如果在死缓期间重新故意犯罪的,会被执行死刑。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持有假币罪的范畴是怎样的
      生活中,制造、销售假币是一种害人害己的做法。其实,现如今的这种犯罪形式已经很少见,但是假币并没有根本的从市场上杜绝。还是有少数的犯罪分子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制造销售假币,挑战我国的法律底线。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持有假币罪的范畴是怎样的? 一、持有假币罪的范畴是怎样的? ...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中,证据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做出最终判决的主要依据。任何人都不得提供虚假的证据资料,更不能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否则一旦情节严重,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帮助毁灭证据罪情...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一、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通常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实施电信诈骗罪判几年?
      实施电信诈骗罪判几年?实施电信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信用证诈骗罪减刑有什么条件根...


·鉴定时间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会使用到司法鉴定,如血液鉴定、伤情鉴定等等。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案件的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许多人对司法鉴定的相关信息十分关注。司法鉴定自提交之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那鉴定时间刑事诉讼法是如何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鉴定时间刑...


·在我国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多久?
      很多人为了获取一些非法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其中有一种最为常见的就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而来获得高额的利润,但是这种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一旦实施这种行为,就会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受到法律的制裁,那究竟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多久呢,下面来告诉您答案。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


·如何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
      如何认定强奸罪的犯罪手段?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1、“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2、“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


·持有假币罪量刑标准
      1、持有假币罪的定罪量刑需要对满足定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判断。从客体要件的角度分析,持有假币本身侵犯了国家货币流通安全和秩序,国家对货币的管制本身具有强制性,持有假币本身是对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侵犯,违背了我国的货币管理制度;主观上持有假币行为是故意的,或者是知情纵容的,如果是...


·故意伤害罪是怎么构成的
      提到故意伤害,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故意伤害罪,确实在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时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实践中故意伤害罪都是怎样构成的呢?我们将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介绍,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


·走私罪和逃汇罪的区别是什么
      走私罪和逃汇罪的区别是什么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的本意就是要去揭露和证实当时的犯罪行为的一个真实的状态的,所以原告和被告方在阐述和提供相关证据内容的时候,如果某些不太合适的人员在场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而且,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