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离婚中的文书如何送达,送达方式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到底涉外离婚中的法律文书该如何送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1、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
  
  文书送达方式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
  
  2、一方在国外,在国内的一方知道其住址的
  
  (1)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如果双方国家之间有国际条约或者双边互惠条约,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方式送达
  
  (2)外交送达,这个规定在于国家间没有互惠基础或者国际条约,那么通过国家的外交关系和外交规定,直接在国家间送达。
  
  (3)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委托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也是说中国国籍的人在外国居住,那么法律文书就可以通过我国驻外国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这点需注意,通过向业务代办人送达,需通过业务负责机构授权才可以。
  
  (5)邮寄送达,如果其它送达方式都不方便或经对方同意的,那么可以采取邮寄送达,邮戳上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3、一方在国外,在国内一方不知道其住址的
  
  只能公告送达,这是因为对于离婚身份的案件,被告不再国内的话,采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理的方法,那么不知道具体地址,只能公告。
  
  二、涉外离婚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由于涉外离婚案件比较复杂,它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处理方式,因为大多数人更加了解国内结婚国内离婚的案件,所以这一块比较生疏,为了更好的去解决这样的问题,如果有进行诉讼的话,建议找专门的律师进行咨询,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
      一、 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会怎样?一方没离婚重婚罪的后果,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


·中国公民境外登记结婚重婚吗?
      中国公民境外登记结婚重婚吗?构成重婚罪,国外登记当然与国内没关系,但是只要符合重婚罪的条件,就构成。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指办过结婚登记的人与婚外第三人又登记结婚的行为;第二种,...


·一、离婚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么?
      一、离婚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么? 一般是不需要的; 财产分割协议书是用于约定协议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规定所订立的协议书只要约定清楚双方责任,分割方式比例,又无任何违法条件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范无需公证也有法律效力。 不过公证财产分割...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是我国法院处理案件时比较常见的,虽然没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经常发生的,而且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会带来人身以及财产上的伤害,在生活中进行刑事案件的判决有时会由于某些原因的误导导致发生一些判决错误的案件,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影响,此时就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
      国家规定假期年假是多少天?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


·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
      遗赠抚养协议是由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的一种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在遗赠人亡故之后,抚养人可以获得遗赠人的财产,但抚养人在遗赠人在世时要承担起照料遗赠人的义务。一般情况下,遗赠抚养协议是在遗赠人没有子女在身边照顾时订立的,所以抚养人不会为子女,那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能不能是孙子?下面...


·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执行了很久的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我国的过度增长的人口,从实践的结果来看有效的控制了人口,保障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处罚,那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体视相关的情况而定...


·老公有外遇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老公有外遇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有外遇不算构成重婚罪。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


·离婚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姻有着婚姻法进行约束。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应当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但是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都会遇到另一方,拒绝给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遇到离婚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以下资料中详细为您进行解答。 一、...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


·父亲失踪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夫妻财产一人一半
      父亲失踪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二、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1、受宣告人失踪。即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