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些人不喜欢租赁人家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因此在选择房源的时候,偏向于租赁那种毛坯房,这点在租赁办公用房上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实践中,无论租赁什么样的房屋,用来做什么,此时当事人都需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协议才行。那此时毛坯房租赁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毛坯房租赁协议范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情况为:面积: 平方、结构:毛坯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元/年,合同生效后第一年租金不变,自第二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以甲方收据或银行记录作为凭证。
  
  第四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订金,甲方不得再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合同生效之日时订金自动转为保证金,保证金为:¥1000元
  
  (二)合同期满后,租金不欠及房屋没有损坏、下水道没有堵塞、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 、专项维修基金费、水电费已交清、没有违约的,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使用费为水费 、电费 、燃气费、有线电视费、 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 、专项维修基金费、数字电视使用费、宽带费等费用。
  
  (二)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 、专项维修基金费、水电费等收取办法: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预收(人民币)¥2000元,合同到期时,以物业管理公司或网电公司出示的有关费用收据为准,以实际使用计算,多还少补。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装修则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甲方无关。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给乙方,并移交房门钥匙及门禁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乙方添置的新物、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自行处理。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二)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未到租赁期限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按一年租金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房屋用于正当事业,有违法行为(如传销等)和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也有权中止合同。不能存放有毒、易燃、易腐及其他污染物品。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民事责任和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租赁期内乙方不能转租他人。只能在房屋进行简单的装修,电线、水管等装置要在不影响甲方他日装修的基础上,不能在屋内铺地砖、刮腻子;要负责保护好门窗等设施,不能毁坏或涂污墙体,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否则乙方负责维修好。
  
  (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
  
  电话:   电话: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各位不妨适当参考一下。由于此时租赁的是毛坯房,因此可能会涉及到装修的问题,但租赁房屋并不是购买房屋,因此还是需要当事人事先约定清楚,尤其是在租赁期限到期之后不续租的,此时装修的部分该如何处理。
  
  


·房子贷款他项权证内容有哪些?
      房子贷款他项权证内容有哪些? 买房子,这个是全民都在为之奋斗的目标,房子在今时今日,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能力的象征,成为了择偶的标准,都说现在的人变得非常的物质,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有了房子才有一个家庭,这是很正常的。那么房子贷款他项权证内容有哪些? 一、他项权证 他项...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媳妇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给媳妇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特别约定为一方财产。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


·农村离婚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如今在农村,居民的婚姻观比之前有了很大的变化,离婚再也不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农村夫妻离婚,要处理好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尤其是房产分割。否则,稍微不注意,双方就可能为此发生纠纷,那么,农村离婚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离婚房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目前,...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离婚房屋过户方面的问题是夫妻在离婚后容易遇到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认为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其实不然,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费的,只收取工本费等基本费用,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一、夫妻离婚房屋过户费用 (...


·当事人私下签租房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私下签租房合同有效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呢,换句话说,夫妻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办理过户手续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离婚夫妻的房产...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2、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
      房屋租金的组成都有哪些房屋租金,是指承租人因使用房屋而向出租人交付的价金,是租赁合同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房屋租金的基本构成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土地使用费、房产税、利润、税金、保险费。当事人可以根据房屋的成新程度、楼层、朝向、设备情况、施工质量、...


·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
      商品房买卖网签没备案撤销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没备案的情况下也是不可以撤销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


·一、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
      一、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


·买房手续怎么办流程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那么不论在哪里生活都需要有一个自己的家,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想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会想了解一下买房手续怎么办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对于买房手续的办理都一概不知,那么就让我们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买房手续怎么办 1、审查开发商:现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