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在购房的过程中其实陷阱也是很多的,有些人可能会租赁一些楼盘,然后冒充开发商对外销售,不过此时由于对房产不具有所有权,因此最终也是无法交易成功,但此时却可以骗取一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因此就要求在购房的时候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五证。究竟这五证包括了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了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是法律对销售方销售商品房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证书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二、如何审核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因此,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时,主要审查此两证,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若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说明开发商已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若能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说明开发商所预售的期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三证已经取得,所售楼盘达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底线。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审查“五证”时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如果您对原件还有疑惑,您可以请专业律师到相关部门核实真伪,确保您所购房屋万无一失。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五证包括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要销售房屋的,这五种必须要齐全才行。而作为购房者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是需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这五证的。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 1、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


·离婚房户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之间的房产可能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也有可能是双方名下,当然还有可能是登记在父母或者子女的名下。但如果认定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分割,于是此时就有可能实际到从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那通常离婚房户过户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予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有诸多限制,也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如果不遵守法律程序,便是无效的赠予,那么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是否是可行的,又要经过什么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呢? 1、房产能否赠与子女亲属? 所谓的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


·一、农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拿到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土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去乡镇土地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土地使用证/房权证/买卖契约等);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


·房子民事诉讼要多少钱,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子民事诉讼要多少钱,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子产权纠纷在生活中经常出现,房产纠纷按照性质可以分为民事性质的房产纠纷与行政性质的房产纠纷。公民或企业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赠与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等出现了问题,都属于房产纠纷的情况。下面,的我们就来带您了解一下房子民事诉讼要多少...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
      租房合同对方毁约如何维权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单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索赔如下: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离婚房子怎么评估价格离婚的时候会将财产进行分割了
      离婚房子怎么评估价格离婚的时候会将财产进行分割了,属于共同财产的要平均分配,也可以自己协商,那么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房子的话,不可能将房子一分为二把,所以这个时候会有财产评估,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相关价格补偿等问题双方可以沟通确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建议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承办...


·转按揭的房子是可以过户卖的
      转按揭的房子是可以过户卖的,但是银行一般有些规定,没有满一年需要交一定的违约金。所以您可以用原有房主的首付款去银行办理业务,提前还贷,然后在办理过户的手续。买房的时候通过按揭贷款方式已经是很平常了,这也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中主流的购房方式,很多人都喜欢通过这种方式来购买房屋。(一)首...


·平房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以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因此,可以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


·房改房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近几年的房价上涨是十分迅速的,导致的后果就是炒房的越来越多,买房来住的越来越少,因为买房居住的人群根本支付不起房子的款项,因此国家为了控制房价保障人们的住房,出台了很多的政策以及复福利性住房,那房改房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改房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房改房...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